3人前年政总外参与暴动罪成 判囚2年半至5年
3人前年政总外参与暴动罪成判囚2年半至5年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极权游行」,三名男女被控在政府总部一带有参与暴动,他们否认控罪,经审讯后早前已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两名男被告分别入狱4年半及5年,女被告被判囚2年半。法官陈广池在判刑时批评,示威者攻击象征本港权力核心的政府总部,更瘫痪交通,又投掷汽油弹,聚众他人共同进退,使他们可更加勇武凶残和不顾后果。而案发地点为本港权力核心,示威者有组织地冲击政府,挑战特区和中央权威,属加刑因素。法官又续一批评三名被告。他表示,首被告何家洛对社会事件漠不关心的说法不获接纳,认为他当日如果真是要看画展,也可选择搭乘港铁,而并非乘巴士前往暴动现场。另一名被告何普光,法官指他选择不求情属不智,显示他受激进思维影响。而他当日以「重装备」现身,相信他积极参与暴动。至于女被告黄韵思,法官形容,她藉在场获得创作灵感的说法「自欺欺人」,但同意她角色较轻微、无携带攻击性武器,以及重犯机会低,判刑较另外两名被告轻。2022-12-16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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