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议】不能轻率离婚,但可以轻率出轨?

1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了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文章目前已被删除,但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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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出轨”为由起诉离婚?中国妇女报:普法需严谨

不能以“出轨”为由起诉离婚?中国妇女报:普法需严谨对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文章,中国妇女报评论称,能否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答案显而易见。片面强调“出轨”并非判决离婚的实质条件,曲解和误读了法律相关规定,这与法治精神和人伦道德都是相违背的。《中国妇女报》4日在微博发文指,《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中国妇女报》评论说,首先,“不能请求离婚”和“没有判决离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前者是指当事人是否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者是指法院认为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两者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公民享有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关于当事人有两点要求,一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二是必须要有适格当事人。若符合要求,公民当然能行使“请求离婚”的权利。另一方面,若一方存在“出轨”情形,法院是完全有可能判决离婚的。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司法实践中也确有存在出轨情形且法院判决感情破裂的案例。法院在认定相关事实后,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离婚判决。《中国妇女报》指出,因此,能否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答案显而易见。若因“出轨”感情破裂请求离婚,合情合理,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片面强调“出轨”并非判决离婚的实质条件,曲解和误读了法律相关规定,这与法治精神和人伦道德都是相违背的。当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应是人生中的重要一课。婚姻不是儿戏,要慎重对待婚姻,学会善待彼此,分与合,都要避免以悲剧收场。发布:2022年1月5日2:3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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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我们发了关于西藏防疫的文章。虽然文章被删,但是在大家努力下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此,请有关部门重视大家反映的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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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5000万人民币大唐电力燃料公司原副总张志刚获刑11年半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志刚涉嫌受贿近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33万新元)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中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五(2月23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志刚受贿一案,对张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15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张志刚被指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利用担任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煤炭供应、煤款结算、资金支持、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4954.6515万元,其中2850万元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法院认为,张志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此前,张志刚在去年3月通报被查。同年11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志刚受贿一案。张志刚在庭审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2024年2月23日5:0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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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多起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案法院均不予支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录了数例徐州被拐卖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丰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不予支持离婚。丰县今年年初爆出“徐州八孩”丑闻后,妇女拐卖相关问题引起极大舆情关注。人民日报社主管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三起相关案例,指出徐州丰县曾有数起被拐卖妇女要求离婚的案件,丰县人民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理由包括双方虽未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等。第一起案例中,被拐卖到丰县的赵某2014年起诉至丰县人民法院,以“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依法判令离婚。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自己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法院判决,赵某与尹某婚后生育四子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双方应多做自我批评,互谅互让,彼此关心体贴,多为对方利益着想,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的”,因此对离婚不予以支持。第二起案例中,被拐卖至丰县的重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申请离婚,且指出丈夫脾气暴躁,对她经常打骂。然而法院认为,被拐卖妇女王某某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双方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婚姻基础牢固”。她提出的“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离婚理由不被支持。报道也列出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例在丰县是如何被判决的:一对夫妻以3万元买下一名痴呆女子给儿子当媳妇,后来嫌弃该女,将其卖给另一名丰县村民。后来村民以该女痴呆、打人为由,将该女退回给这对夫妻,两人转手又把女孩儿卖给了山东省的另一名男子。犯下拐卖妇女罪行的两人,丈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发布:2022年2月16日9: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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