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部门发布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企

商务部等部门发布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企在北京,商务部等10个部门发布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企业对更宽渠道融资支持的诉求,进一步上升。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具体措施,当中包括依法高效审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对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与内资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若干措施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投入科技领域,并支持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加强合作。2024-04-200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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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部门发文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10部门发文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商务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19日对外发布。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企业面临广阔发展机遇,对更大力度、更多层次、更宽渠道融资支持的诉求也进一步上升。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作了专题研究和调研,针对行业企业诉求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形成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机制4方面16条具体措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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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

商务部: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4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共同抓好《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地。具体而言,一是放大政策效应,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二是促进供需对应,继续发挥现有的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深化合作。三是持续动态响应,将跟踪了解相关诉求,认真研究,及时回应,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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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牵头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商务部正牵头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近日,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能不能顺利、高效实现投资退出,是前期调研中境外机构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若干措施》的重点内容。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围绕境外上市、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退出渠道,推出了一系列配套举措。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功能,为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商务部正牵头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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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将依法高效审批QFII及RQFII资格申请更好满足境外机构进入国内市场意愿近日,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结合境外机构反映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明确有关政策安排。关于申请准入,将依法高效审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更好满足境外机构进入国内市场意愿。关于外汇管理,将在落实好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扩大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等措施基础上,持续完善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便利境外机构更好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用足用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关于经营监管,明确对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与内资创业投资基金一视同仁,同等适用《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提出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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