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应获当事人同意
网信办: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应获当事人同意国家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及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之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网信办指,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依法取得书面同意。面在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应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另外,旅馆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以及其他可能侵害他人隐私的场所,不得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网信办指,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储存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备案。2023-08-0809: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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