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主动调查房委会及房协打击滥用公屋工作#港闻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房委会及房协,打击滥用公屋的工作。(4/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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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调查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

申诉专员调查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申诉专员赵慧贤宣布就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展开主动调查,将会审研房委会、房屋署和房协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包括对租户住用情况的监察、对租户入息和资产申报的审查、跟进怀疑滥用公屋个案的机制和措施,以及因租户滥用公屋而收回单位的程序,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现时房署及房协均有设立专责队伍,跟进调查怀疑滥用公屋的个案,如证实滥用或严重违反租约条款,可收回单位并作出检控。申诉专员公署说,不时收到市民投诉,指房署或房协没有妥善跟进怀疑滥用公屋的举报。赵慧贤表示,房署和房协有必要制订切实的机制和措施,以有效地侦测并遏止滥用公屋单位的行为,保障公屋资源获得公平分配及合理运用。因此申诉专员决定展开今次的主动调查。2023-04-2011: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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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贤称当局会配合申诉专员调查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申诉专员赵慧贤宣布就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展开主动调查,将会审研房委会、房屋署和房协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作为房委会主席表示,房屋署的团队会全力配合协助调查。公屋是社会宝贵资源,房署一直致力打击滥用公屋情况,团队早前已主动检视内部相关工作,提出改善建议,并安排增聘有经验的人员,希望能进一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情况。何永贤表示欢迎申诉专员公署就房署这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增加未来工作的成效。2023-04-2014: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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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下月加强打击滥用公屋优化富户政策明年4月实施房协推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措施,下月生效,并推出优化「富户政策」措施,明年4月1日起实施。房协目前辖下共有约3万个出租屋邨单位。分3个阶段实施10项措施,包括房协辖下出租屋邨的租户,若丢空或非经常持续居住于单位,会被视为滥用公屋。下月起,非经常持续居住的定义将修订为3个月。而因为未符合「转换户主政策」或在「富户政策」下须迁出单位的租户,向房协申请「定期暂准居住证」的暂居期上限,将由12个月缩短至4个月。在新措施下,因作出虚假陈述、违反租约条款等而被终止租约的房协前公屋租户,及其在租约内已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由终止租约翌日起计5年内会被禁止再次申请公共房屋。房协正与地政总署商讨,使用有关物业查册系统的安排,将主动查核租户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富户政策」方面,明年4月1日起,房协将扩大现行「富户政策」的涵盖范围至所有签订新租约的租户。新措施下,所有已签署附有「富户政策」条款租约的租户,租约生效开始须每两年申报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在购入香港住宅物业后,必须于1个月内向房协申报,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的租户就必须迁出单位。租户亦须每两年申报有持续居于单位,并已遵守与居住情况相关的租约条款等。房协表示,已于10月在辖下所有出租屋邨张贴通告,以及发信通知已签署附有「富户政策」条款租约的租户。房协就收回公屋单位设上诉机制,租户可于「迁出通知书」发出日期后起计15天内提出上诉。2023-11-27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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