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3月31日止

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3月31日止#财政局三月底前递交收益申报书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须透过所得补充税M/1收益申报书,申报其从事工商业活动所取得的收益,而二零二一年度有关申报书的递交期限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另根据第1/2022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处获取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二零二一年度职业税M/5式收益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延长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CXonx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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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职业税第二组具编制会计纳税人M/5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延至4月19日止

2021年度职业税第二组具编制会计纳税人M/5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延至4月19日止#财政局4月19日前递交职业税M/5收益申报书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须透过职业税M/5收益申报书,申报2021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有关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延至本年4月19日止。...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DGiO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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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递交收益申报书期限至四月十五日

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递交收益申报书期限至四月十五日#财政局根据第2/78/M号法律核准之《职业税规章》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自由及专门职业)须于4月15日前递交M/5格式申报书,载明2023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三个地点递交申报书...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4DCVEo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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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高峰 财政局吁尽早递交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

税务申报高峰财政局吁尽早递交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财政局根据《职业税规章》之规定,2023年度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申报表,递交期限为2024年2月29日,无论是否聘有雇员,雇主都需要在限期前提交表格。另外,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处获取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2023年度职业税M/5格式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为2024年4月2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4BERjt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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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度税务申报高峰 财政局吁尽早办理及善用电子服务

首季度税务申报高峰财政局吁尽早办理及善用电子服务#财政局根据《职业税规章》之规定,2022年度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申报表,递交期限为2023年2月28日,无论是否聘有雇员,雇主都需要在限期前提交表格。另外,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处获取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2022年度职业税M/5格式收益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3BBjiu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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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职业税M3/M4交表期限至2月29日

2023年度职业税M3/M4交表期限至2月29日#财政局2023年度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递交期限至2月29日,雇主无论有否聘请员工或商号有否营运,均须于上述法定期限内递交有关表格,逾期递交表格、不实或遗漏填报表格内容等都属行政违法,会被科处罚款。电子渠道申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4BV2hI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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