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睇下23条点分9部分罪行

即刻睇下23条点分9部分罪行政府今(8日)刊宪公布《基本法》23条条例草案文件,当中共有212页,分为9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惑离叛及煽动」、「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及「维护国安相关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等」,并列出有关刑罚。#23条#廿三条#叛国罪#境外干预罪#隐匿叛国#窃取国家机密#间谍行为#灭声#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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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公布23条立法「咨询文件」,23 条立法新增了五大类罪行:

政府今日公布23条立法「咨询文件」,23条立法新增了五大类罪行:-叛国-叛乱、煽惑叛变或离叛-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危害国安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叛国的定义简单直接,包括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协助敌方、鼓动外国武力入侵中国;但值得留意的是,立法会包括「隐匿叛国」。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知道有人已犯、正犯或即将犯「叛国」罪,除非犯罪事宜本身已公开,否则必须尽快报警,「否则即属犯罪」,换言之,叛国罪是有「知情不报」的附带罪行。新增的「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罪类,其中一个重点是如何定义「国家秘密」,咨询文件「建议」的国家秘密涵盖范围可谓兼容并包,基本上任何被指会危害国安的秘密,一旦被披露都可以是「国家秘密」。同一类新增罪行中,亦列明了何谓间谍,以及和针对「境外势力」的罪行,定义非常广范和模糊。最后一个值得留意的,是「境外干预」罪,内容同样千变万化包罗万有,跟据文件,只要配合境外势力用「不当手段」干预「制订或执行政策」、「干预选举」、「影响立法会、法院履行职能」、「损害中央与特区之间,或对外关系」,都会违反境外干预罪。#23条#廿三条#叛国罪#境外干预罪#隐匿叛国#窃取国家机密#间谍行为#反驳队#应变反驳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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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叛乱罪叛国罪可囚终身 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囚14年

23条立法叛乱罪叛国罪可囚终身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囚14年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九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维护国家安全机制及相关保障;以及相关修订等。草案提出,叛乱罪、叛国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罪,可被判监14年;煽动意图罪,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等。条例草案达212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决定将条例草案于今日刊宪,立法会早上11时将举行大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法案委员会下午亦会举行两节会议审议草案。2024-03-0809: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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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 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

香港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港府星期五上午8时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长达212页,共分九个部分,包括叛国、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叛乱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20年。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披露他人犯叛国(即旧有的隐匿叛国罪)、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其利益、境外干预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14年。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10年。煽动意图、协助中国武装力量成员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一经定罪,可被判监七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可被加刑至10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上星期三(2月28日)结束。香港行政会议星期四下午加开特别会议,讨论并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决定在星期五刊宪并交由立法会审议。香港立法会将在星期五上午11时召开会议,处理条例草案一读及二读,正式开展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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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 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

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草案星期五(3月8日)刊宪,叛乱罪成可判处终身监禁。综合网媒“香港01”和香港电台报道,港府星期五上午8时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长达212页,共分九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叛乱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20年。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披露他人犯叛国(即旧有的隐匿叛国罪)、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其利益、境外干预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14年。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10年。煽动意图、协助中国武装力量成员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一经定罪,可被判监七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上星期三(2月28日)结束。香港行政会议星期四下午加开特别会议,讨论并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决定在星期五刊宪并交由立法会审议。香港立法会将在星期五上午11时召开会议,处理条例草案一读及二读,正式开展立法程序。2024年3月8日10:2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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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香港23条法案示威

反对香港23条法案示威StopHongKongArticle23Demonstration台北街站(地点待公布)日期2024年3月23日(六)时间13:30—15:50(13:15集合)详情https://bit.ly/3TmDGBf240StGeorgeStreet,Toronto,ONM5R2N5Date:March23,SaturdayTime:11:15AM详情:@tadctoronto#海外活动#23条#廿三条#叛国罪#境外干预罪#隐匿叛国#窃取国家机密#间谍行为#灭声#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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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列明叛国罪 针对五类行为

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列明叛国罪针对五类行为政府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针对叛国及相关行为,建议研究在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完善有关罪行方向。文件建议以现行「叛逆」罪为蓝本,改称为「叛国」罪,针对五类行为,包括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意图损害中国在战争中的形势而协助交战敌方;向中国发动战争;鼓动外国以武力入侵中国;以及意图危害中国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文件提到,根据普通法,如某人知道另一人犯「叛国」罪,而没有于合理时间内向当局披露,则属干犯「隐匿叛国」罪,当局建议将「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则,涵盖多种情况。文件解释,某人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即将犯「叛国」罪,除非该犯罪事宜已被公开,该人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警方披露这些行为,否则同属犯罪。文件又建议完善《刑事罪行条例》下的「非法操练」罪,特别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接受或参与涉及境外势力,或配合境外势力提供的武器操练。2024-01-301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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