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列明叛国罪 针对五类行为

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列明叛国罪针对五类行为政府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针对叛国及相关行为,建议研究在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完善有关罪行方向。文件建议以现行「叛逆」罪为蓝本,改称为「叛国」罪,针对五类行为,包括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意图损害中国在战争中的形势而协助交战敌方;向中国发动战争;鼓动外国以武力入侵中国;以及意图危害中国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文件提到,根据普通法,如某人知道另一人犯「叛国」罪,而没有于合理时间内向当局披露,则属干犯「隐匿叛国」罪,当局建议将「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则,涵盖多种情况。文件解释,某人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即将犯「叛国」罪,除非该犯罪事宜已被公开,该人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警方披露这些行为,否则同属犯罪。文件又建议完善《刑事罪行条例》下的「非法操练」罪,特别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接受或参与涉及境外势力,或配合境外势力提供的武器操练。2024-01-301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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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公布23条立法「咨询文件」,23 条立法新增了五大类罪行:

政府今日公布23条立法「咨询文件」,23条立法新增了五大类罪行:-叛国-叛乱、煽惑叛变或离叛-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危害国安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叛国的定义简单直接,包括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协助敌方、鼓动外国武力入侵中国;但值得留意的是,立法会包括「隐匿叛国」。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知道有人已犯、正犯或即将犯「叛国」罪,除非犯罪事宜本身已公开,否则必须尽快报警,「否则即属犯罪」,换言之,叛国罪是有「知情不报」的附带罪行。新增的「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罪类,其中一个重点是如何定义「国家秘密」,咨询文件「建议」的国家秘密涵盖范围可谓兼容并包,基本上任何被指会危害国安的秘密,一旦被披露都可以是「国家秘密」。同一类新增罪行中,亦列明了何谓间谍,以及和针对「境外势力」的罪行,定义非常广范和模糊。最后一个值得留意的,是「境外干预」罪,内容同样千变万化包罗万有,跟据文件,只要配合境外势力用「不当手段」干预「制订或执行政策」、「干预选举」、「影响立法会、法院履行职能」、「损害中央与特区之间,或对外关系」,都会违反境外干预罪。#23条#廿三条#叛国罪#境外干预罪#隐匿叛国#窃取国家机密#间谍行为#反驳队#应变反驳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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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叛乱罪叛国罪可囚终身 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囚14年

23条立法叛乱罪叛国罪可囚终身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囚14年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九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维护国家安全机制及相关保障;以及相关修订等。草案提出,叛乱罪、叛国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罪,可被判监14年;煽动意图罪,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等。条例草案达212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决定将条例草案于今日刊宪,立法会早上11时将举行大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法案委员会下午亦会举行两节会议审议草案。2024-03-0809: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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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刊宪 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23条立法草案刊宪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九个部分,提出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及其他相关修订等。其中的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任何中国公民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亦可判囚终身。草案订出国家秘密的定义包括,关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关乎中国国防建设或中国武装力量的秘密;关乎中国外交及特区对外事务的秘密等,并订明「指明披露」的涵义,包括要考虑其目的是否揭露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执行职能的情况及公众严重威胁等,亦要考虑披露国家秘密所照顾的公众利益,以及是否基于紧急情况。而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可延长羁留期,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可向法院每次提出申请,延长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2024-03-0812: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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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新增「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

23条立法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新增「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政府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新增「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在没有合法权限下就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作为」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是针对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有关行为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受保障的公共基础设施,可包括中央或特区政府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及提供公共服务,如供水、排污、能源、燃料或通讯等的任何公共设施。文件提到,外国的法律中,任何人干犯类似的破坏活动罪,可处监禁20年至终身监禁不等,在厘定罚则时可以此作为参考。当局表示,「在没有合法权限下就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作为」罪,是为应对现时电脑或电子世界,及未来新技术的国安风险。人工智能技术正广泛应用于社会上不同的领域,蕴含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当局建议引入罪行,打击对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主要针对在明知没有合法权限,并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就某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某作为。当局指实际的条文会明确界定相关罪行的元素,确保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会窒碍科技创新,反而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2024-01-301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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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建议新增「叛乱」罪 处理属一个中国内严重内乱行为

23条立法建议新增「叛乱」罪处理属一个中国内严重内乱行为《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新增「叛乱」罪,以处理属于一个中国内的严重内乱行为。当局亦提出,完善《刑事罪行条例》中与煽动相关罪行,遏止「煽惑叛变」、「煽惑离叛」及「煽动仇恨」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文件建议,以现行「煽惑离叛」罪作为蓝本,调整涵盖范围,任何人明知而煽惑公职人员放弃拥护《基本法》或放弃向香港特区效忠等,即属犯罪。「煽动意图」方面,当局提出,处理煽动引起对国家根本制度、中央与香港特区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等机构的憎恨及离叛行为,亦涵盖意图引起香港与内地居民之间的憎恨或敌意、意图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本港法律或不服从本港法律发出的命令等。但同时会参考《刑事罪行条例》订明,若有关意图为完善宪制秩序等提出意见,不论透过文字、刊物或作为的方式,不会因此而涉及煽动意图。至于建议新增的「叛乱」罪,文件显示,为处理比一般「暴动」更严重行为,包括意图或罔顾会否危害国家主权或香港特区整体公共安全的在港暴力作为。当局表示,2019年「黑暴」期间发生大规模暴乱,《公安条例》下「暴动」罪的罪名或罚则,均未能充分反映暴乱危害国家安全的本质。当局指出很多国家有订立法律应对类似情况,例如美国亦针对内乱行为订立「叛乱罪」,最高可判监10年,并禁止在美国担任任何公职;在澳洲、加拿大或新加坡干犯类似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2024-01-301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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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参考其他国家亦有隐匿叛国罪 相关罪行合理

23条立法林定国:参考其他国家亦有隐匿叛国罪相关罪行合理当局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当局参考过美加及澳洲等6个国家及地区都有隐匿叛国罪,认为相关罪行合理。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相关罪行即知情不报,当知道有人叛国就要通知当局,例如明知旁边的人全副装备准备推翻政府,能够想像如真的成事,又不及早通知执法机关,将会造成人命伤亡,国家出现问题等,就应及时制止。至于在网上看到消息是否就要向当局通报,林定国认为如果属于网上消息就是公开的内容,相信执法机关都会留意。被问到23条的刑罚问题,林定国表示,现时最重要是要满足基本法的立法要求及「人大528」决定,现时并无基础讲刑罚问题。林定国又说现时本港法例会订明最高判刑,而最终仍要视乎案情,同类案件亦要看相关背景,认为现时应该先满足立法需要。至于咨询文件中,研究延长涉及国安案件被捕人士羁留最多48小时的时限,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节目表示,做法是要防止潜逃及通知同谋的情况,所以有需要延长羁留时间,当局会参考外国包括英国的做法。被问到是否会参考英国订明最长延长至14日,邓炳强表示,当局会听取意见,当中法庭亦有角色,要经过司法程序,相信有充足理据才会向法庭申请延长羁留。2024-02-03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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