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财报不准确、关联交易未信披等,中船应急及现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多期财报不准确、关联交易未信披等,中船应急及现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12月29日向中船应急下发监管函,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丰、李应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2号)。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至2022年收入确认不准确、2022年部分债权坏账计提不准确、2018年至2023年部分关联方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会计政策未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唐勇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王小丰作为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李应昌作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易成新能收深交所监管函

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易成新能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5月14日向易成新能发出监管函,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王安乐作为公司董事长、曹德彧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常兴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尚锋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封面图片

2022 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原董事被有权机关调查未信披,清水源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原董事被有权机关调查未信披,清水源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12月28日公告,对清水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公司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发监管函。经查,公司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三季报对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45%股权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原董事宋颖标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被有权机关调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封面图片

因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蓝色光标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因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蓝色光标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12月15日向蓝色光标及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赵文权、总经理潘安民、财务总监陈剑虹发布监管函。公司因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2022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封面图片

多期财报信披不准确,乐惠国际及董事长等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多期财报信披不准确,乐惠国际及董事长等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乐惠国际11月29日公告,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赖云来、总经理黄粤宁、财务负责人舒思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司将前期白酒装备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0.21亿元、3.20亿元、3.22亿元。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赖云来作为公司董事长、黄粤宁作为公司总经理、舒思晨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赖云来、黄粤宁、舒思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片

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维康药业及时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维康药业及时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5月27日下发关于对维康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86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封面图片

违规确认相关收入、成本导致 2022 年报虚增等,华峰超纤及时任总经理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违规确认相关收入、成本导致2022年报虚增等,华峰超纤及时任总经理等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对华峰超纤、时任董事会秘书程鸣、时任总经理段伟东、董事鲜丹发监管函。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未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资金体外循环,违规确认相关收入、成本,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成本各648.15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深圳汇商通盈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938.83万元,实际金额为440.03万元。公司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江苏启东建设2套燃机为50MW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三联供机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