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法规定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陆须经审查许可

台修法规定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陆须经审查许可台湾今天(20日)通过两岸条例修正,规定涉及台湾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前往中国大陆前须经审查会许可,同时要求大陆企业来台从事业务活动须经主管机关许可。综合台湾《联合报》和《自由时报》报道,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明定受台湾政府委托、辅助或出资达一定标准,从事涉及台湾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成员,及出资终止或离职未满三年者,如要前往中国大陆地区,须经审查会许可。此外,修法也针对中国大陆企业绕道第三地及借人头在台湾投资或进行业务,明定管理机制。根据法规,中企或中企于第三地投资的营利事业,如果要来台湾从事业务活动,都需要经过主管机关许可,若违反可处以最高三年有期徒刑,而中企在台的人头也被列为处罚对象,最高也可处三年有期徒刑。修法也明确,若替中国大陆或境外敌对势力窃取台湾核心技术的营业机密,最终可判处12年监禁,1亿元(新台币,下同,465万新元)罚款。若犯罪所得超过罚金最多额,将根据所得利益的两倍至10倍范围内酌量加重。另外,修法也增订“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法者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金。发布:2022年5月20日2: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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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涉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陆应经许可

台内政部:涉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陆应经许可台湾内政部预告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台行政院公报资讯网,预告期间从今年12月1日到明年1月30日止。台内政部在修正目的中指出,这项办法是内政部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订定,作为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审查作业的依据。内政部称,修正重点中,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是这项办法所称“特定身份人员”。为符实务管理需要,草案中明定,相关机关应将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的人员,造具名册通知内政部移民署,并应通知当事人。此外,草案中也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需在大陆地区有设户籍的配偶或近亲,或是到大陆从事与业务相关交流活动或会议、经所属机关遴派或同意出席专案活动或会议等,才可申请进入大陆地区。同时,为建立公务员申请赴陆及返台通报的完整管理机制,草案中增订,各机关收到通报表后,应将通报表上传“公务人员赴陆许可线上申请系统”方式,传送主管机关。发布:2022年12月4日5: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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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涉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大陆应经许可

台湾地区涉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赴大陆应经许可(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4日电)内政部预告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增订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为管理需要,各机关应造册通知移民署及当事人。根据行政院公报资讯网,内政部预告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预告期间从今年12月1日到明年1月30日止。内政部在修正目的中指出,这项办法是内政部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订定,作为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审查作业的依据。内政部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今年6月8日修正公布。其中,第9条针对受政府机关委托、补助或出资达一定基准从事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个人或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成员,以及受委托、补助、出资终止或离职未满3年者,明定其进入大陆地区应经内政部会同国家安全局、法务部、大陆委员会及相关机关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返台后通报规定及相关罚则。内政部表示,为因应实务需求与健全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的管理机制,因此修正这项办法。修正重点中,增订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是这项办法所称「特定身分人员」。内政部说,为符实务管理需要,草案中明定,相关机关应将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的人员,造具名册通知内政部移民署,并应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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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规定受政府资助逾50%核心技术人员 拟经许可方可赴陆

台规定受政府资助逾50%核心技术人员拟经许可方可赴陆台湾政府计划修改法案,规定受政府资助经费超过50%的核心技术计划人员,在前往中国大陆前必须获得政府许可。综合台湾《经济日报》和中央社报道,台湾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星期五(12月30日)预告草案指出,当局将设置21至27人审议会,其中一人为召集人、由国科会主委兼任,委员将包含国防、情报、中国大陆事务及司法机关代表,以及具领导型技术、或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专家等,审议会负责认定核心关键技术。同时,子法草案也规定,受政府资助的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赴中国大陆前需申请许可,国科会草案将受政府资助的“一定基准”,订为政府资助经费超过50%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发展,由内政部移民署受理。草案预告期至明年3月1日止。为保护台湾经济的优势,今年6月8日台湾总统蔡英文公布修正“国家安全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重点在于针对为外国或敌对势力不法窃取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情事,加重罚则,并授权国科会订定相关子法。国科会星期五发布新闻稿指出,为明确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范围,国安法授权国科会订定“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认定办法”子法,草案规划设置“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邀集产官学研专家共同认定台湾核心关键技术,完成后将由行政院公告生效。据草案,国科会须设立核心关键技术办公室,持续追踪研析台内、外关键技术发展,依法研拟可能的关键技术项目,必要时得咨询产官学研等利害关系人意见。国科会主委吴政忠透过新闻稿称,两项子法历经审慎研议,期间邀集各部会办理协商会议,他亲自拜会公协会及业界意见领袖与大专院校校长等,且召开多次沟通会议,希望完善子法草案内容,凝聚各界共识。吴政忠强调,在核心关键技术的认定上,国科会将持续以维护经济安全的立场及兼顾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就法规施行情形滚动检讨评估,在保护台湾重要关键技术的同时,使台湾成为国际可信赖的伙伴。发布:2022年12月31日8:4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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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台北市派官员赴上海协商为市长或副市长访陆铺路双城论坛7月将在上海举行。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政府已私下派一名高阶官员前往上海,与中国大陆官员行前协商,为台北市长蒋万安或副市长林奕华访问中国大陆铺路。台湾《自由时报》星期三(5月17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这名高阶公务员属于赴陆管制人员,要去中国大陆须经审查许可,陆委会已同意放行。消息人士也说,台北市政府之所以要先派人去,是因为今年要组团前往上海,须有人先过去协商相关细节、议程。知情人士称,台北市政府还没决定谁去参加双城论坛,今年适逢选举年,蒋万安不一定会去,也不一定敢去,最后可能是由副市长林奕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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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众借人头给违法陆企18日起重罚2500万新台币台湾民众若向陆资企业借出人头,协助对方掩饰身份违法赴台投资,从星期五(11月18日)将面对最高罚款2500万新台币(下同,110万新元)。台湾《自由时报》星期五(11月18日)报道,配合“国家安全法”修法重惩经济间谍,台湾立法院今年5月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若民众出借人头给陆资企业,协助对方掩饰身份违法赴台投资,最重可罚2500万新台币,相关条文自18日起施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5月修法,主要针对两个重点︰一是针对受政府机关委托,从事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建立赴中国大陆审查机制。另一是对陆资企业假借台湾人头违法赴台投资,及陆企违法在台从事业务活动。台湾行政院星期四(17日)正式公告,第二项修订条例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据了解,对于涉及关键技术人员的赴陆审查机制,尚须国科会订定相关审查基准与认定标准,国科会正与业界沟通中,一旦相关基准出炉后,就会公告施行。针对借出人头予陆资投资,根据新修正条文,未经主管机关许可在台湾从事投资的陆资企业,若将本人名义提供或容许其使用,可处12万新台币以上、2500万新台币以下罚锾。至于陆资非法在台湾从事业务活动,现行条文规定,最重可处行为人一年有期徒刑、15万新台币罚金。这次修法则大幅提高刑度,最重处三年有期徒刑、1500万新台币罚金,且除对行为人开罚,同时纳入出借人头条款,若将本人名义提供或容许其使用于上述未经许可之业务活动,也适用该刑度,并自负民事责任。发布:2022年11月18日12:0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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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澄清网传政府提高港人赴台定居门槛内容不实

台陆委会澄清网传政府提高港人赴台定居门槛内容不实台湾大陆委员会星期五(10月14日)在官方脸书(前称面簿)页面发文,澄清网上社群发表台湾政府提高港人赴台居留定居门槛等文章,内容偏颇不实,刻意模糊焦点。台陆委会贴文写道,台湾政府支持香港之决心不变,但近年主管机关屡屡发现港澳居民居留定居申请案乱象丛生,甚至有移民公司操作假造之痕迹,因此为解决实务乱象,相关机关依规定强化审查,目的并非提高门槛。部分文章中提及之案例与移民公司不当操作有关,陆委会已请主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适时公布不肖业者名单,避免港人所托非人,并误解台湾政府作为。台陆委会称,2020年8月修法增列“原为中国大陆人民以及现(曾)任职中国大陆党政军之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定居时须经跨部会之联合审查”,是为防范中共对我社会进行渗透,爰对具涉陆因素者强化审查密度,只要审核无国安疑虑且无不予许可之情事,仍会予以许可,并无滥用国安理由驳回申请案之情形。台陆委会说,但较早期假投资真移民案件,主管机关处分理由仅引法定不予许可事由如原为大陆地区人民、有国安疑虑等,未尽然述及其真正不予许可原因,陆委会已协调主管机关应明确揭示不予许可之理由,以免遭部分申请者刻意断章取义模糊焦点,造成外界误解。台陆委会指出,近三年港人赴台获居留许可2019年5858人、2020年1万零813人、2021年1万1173人;获定居许可2019年1474人、2020年1576人、2021年1685人,整体呈现成长趋势。有文章指称“一百位香港教友移民赴台,没有任何一个成功拿到身分证”,该论述并无具体佐证资料,且居留及定居本属不同阶段,居留须满一定期间且符合法定条件始得申请定居,陆委会会建议相关论述应核实,不宜散布错假言论,造成外界误解。...发布:2022年10月14日4:2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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