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获悉“保交楼”专项借款初期规模达2000亿元,由央行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在现有贷款额度中安排(后续进出口银行或也会加入);中央

财新获悉初期规模达2000亿元,由央行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在现有贷款额度中安排(后续进出口银行或也会加入);中央财政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予以1%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专项借款由城市自主申请、统借统还、计入地方政府债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前两年贴息后利率2.8%,第三年涨至3.2%、超过三年则利率再翻倍,且财政部将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还款。借款严格限定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不刺激房地产市场、不救助房地产企业”。救助项目需一楼一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交付时间。各地政府需组织评估拟借款项目的资产负债状况,与项目借款主体、主要存量债权银行、施工方等共同确认,以清晰划分新账旧账;借款项目需求评估确认后,指定一家合格的地方国企作为贷款主体,按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原则交省级审核备案,再上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复核。申请截止初定2023年3月末。()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处确认,保交楼专项借款初期规模达2000亿元,由央行指导国开行、农发行在现有贷款额度中安排,后续,进出口银行或

封面图片

中国国开行向沈阳支付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

中国国开行向沈阳支付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星期四(9月22日)已向辽宁省沈阳市支付全国首笔“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辽宁“保交楼”项目。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银保监会积极推动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指导银行在配合地方政府压实各方责任的有序安排下,积极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稳民生”。此外,配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及时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发布:2022年9月23日9:03PM

封面图片

四川宁南: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放购房补贴

四川宁南: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发布《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至45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原先20倍提高至25倍。分类实施置业补贴。对满足不同条件的特殊群体,实施差别化财政补贴政策。对响应国家现行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含再婚家庭)、农村户籍、新落户本县城镇居民不满3年的家庭(2020年6月1日及以后新落户),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在宁南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购房补贴。在宁南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在宁南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单户按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拆房还权(需提供拆房还权镇村组三级证明)的农村C、D级危房(以县住建局委托的第三方鉴定结果为准)改造人群在宁南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财政补贴。

封面图片

【两部门: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

【两部门: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要根据承贷物业经营状况、评估价值,以及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商业银行应结合承贷物业经营情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

封面图片

四川: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 400 万元

四川: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今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称,已联合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证监局等印发《四川省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十二条措施》,健全金融服务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川监管局介绍,已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推出“天府人才贷”专项贴息信贷产品,指导银行建立“科技型人才企业无贷户名单”,建立首贷拓展团队,开展人才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

封面图片

无锡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 20%,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130 万元

无锡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据微信公众号“无锡公积金”5月7日消息,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提出,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此前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40%。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无锡市还提出,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30万元。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