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大国安案:14人罪成 45名泛民人士入狱 以推断参选意图裁定颠覆罪成立

香港最大国安案:14人罪成45名泛民人士入狱以推断参选意图裁定颠覆罪成立香港首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民主派47人初选案,当中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经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讯后,今早在法庭作出裁决,结果,有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只有大律师刘伟聪和本身是社工的前公民党执行委员李予信被判无罪释放。加上早已认罪的31名被告,意味最少有45人会因为协议使用法律赋予的立法会议员权力而被判入狱。由于律政司已表明会就两名被告脱罪提出上诉,最终判囚人数可能还会增加。欢迎您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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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最大国安案新进展:14名不认罪被告均罪成

港最大国安案新进展:14名不认罪被告均罪成香港涉案人数最多的国家安全案件有进展,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5月30日)作出的裁决,16名不认罪被告中,除了两人罪脱,其余14名不认罪被告均罪成。综合《明报》、东网、路透社和法新社报道,47名人士2020年因参与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有16人不认罪。案件2023年在法院经过逾百日聆讯后,在星期四(5月30日)作出判决。在星期四开庭前,香港高等法院周围已经戒备森严,逾百人一早也到庭外排队等候旁听。案件不设陪审团,并由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的法官共同审理。法院早前裁定这16人全部表证成立后,10人决定出庭自辩,包括何桂蓝、陈志全、刘伟聪、邹家成、李予信、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及余慧明。其余六人,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选择不自辩。据《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罚则,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最少监禁10年,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2024年5月30日10:3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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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颠覆国家罪成历时118天的“47人初选案”审讯于5月30日宣判,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中,14人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2人无罪释放。该案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无陪审团,法官由香港当局领导挑选。被告被控试图通过操控投票取得立法会多数席位,否决预算案导致政府停摆。辩方称否决预算案和特首解散立法会都是合法手段。外媒批评此举具有政治动机,损害香港法治和金融中心声誉。美国等国呼吁释放被告,指责中国压制异议。中国则称此为维护国安的必要行动,反驳外国干涉内政。原文链接《自由亚洲》《美国之音》《德国之声》《中央社》《虹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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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 否认控罪16人被裁定表证成立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否认控罪16人被裁定表证成立香港民主派2020年发起“立法会35+初选”,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人否认控罪,法官星期五(6月9日)上午裁定这16名被告表证成立,需要答辩,书面理由择日公布。综合《明报》与香港电台报道,香港民主派“35+”初选案星期五踏入第64日审讯。控方举证完毕,其中四名被告的辩方大律师在星期四争议案件表面证供不成立,包括指本案“非法手段”的定义并无厘清。在考虑控方案情及辩方中段陈词后,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和陈仲衡裁定16名被告均表证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辩。接下来将展开辩方案情,被告料出庭自辩或传召辩方证人。16名不认罪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等人,其中13名被告计划出庭作供。法官陈庆伟统计辩方主问需时13至14天,预计可在39天内完成辩方案情,案件将押后至下星期一续审。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涉组织及参与2020年的立法会初选,在2021年2月被捕,及后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也是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国安案件。在此之前,47人中已有31人认罪,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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