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 拟由「政府指导」转为「政府监管」
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拟由「政府指导」转为「政府监管」北京市住建委拟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住建委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刊登征求意见稿,将引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独立性及资金管理专业性的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要求落实到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内地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城市监管不到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违规挪用预售资金,损害置业人士合法权益。2023-12-2218: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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