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倡做全港㓥房登记 其后兴建㓥房须符最低住屋标准
社协倡做全港㓥房登记其后兴建㓥房须符最低住屋标准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用10个月时间研究,以定出㓥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等事项。社区组织协会认为,先决条件需要配合安置政策及租金管制等配套支援措施,才可以取缔㓥房。社协表示,市民对这措施「又喜又悲」,有机会可以搬离㓥房是喜,但亦担忧安置政策不完善,或令他们无家可归,最终可能会衍生类似90年代床位寓所条例政策的问题,租户住屋环境无改善,最终可能需租一些价格更贵和非法的居所居住。政府在订立「最低标准」方面,社协建议应考虑居住面积、居住高度、单位户数、间隔物料、通风及楼宇管理等9项准则,当其中三项不符合要求时,应定为不符合「法定最低住屋标准」。针对租客和业主在执行机制和安置配套方面,社协建议应有6个月整改期,任何不符合「最低住屋标准」的单位,业主须在6个月内进行改善工程,否则不可再出租、租户有权提早解约、必须提供安置搬迁津贴。社协又建议,政府应立即做全港㓥房登记,其后兴建的㓥房必须符合「最低住屋标准」;制定分阶段消除劣质㓥房全面取替㓥房的时间表;对㓥房实施登记制度,新兴建㓥房必须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及领牌;取消《床位寓所条例》等。2023-10-29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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