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承建商因违例被禁进行小型工程4个月及罚款5万元
一名承建商因违例被禁进行小型工程4个月及罚款5万元一名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其获授权签署人,被裁定在进行小型建筑工程时,犯有疏忽或不当行为及核证,违反《建筑物条例》须予以纪律处分。其中,承建商被禁止进行任何小型工程4个月及罚款5万元。注册承建商纪律委员会早前完成有关纪律研讯,命令承建商在宪报刊登当日起计4个月内,禁止核证或进行任何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展开的小型工程及罚款5万元。获授权签署人则被谴责及罚款5千元。他们须支付纪律委员会及屋宇署的研讯费用,合共8万4千元。屋宇署发言人重申,若注册承建商进行小型工程时,违反《建筑物条例》相关条文,署方可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刑事检控及纪律处分。个案涉及由该承建商分别于港岛半山柏道及般咸道两幢大厦进行的小型工程,其中般咸道工程涉及竖设或改动靠墙招牌。屋宇署审查发现部分招牌的位置及尺寸违反《建筑物条例》的相关规定。承建商及获授权签署人亦未有在展开工程最少7天前,向屋宇署呈交有关指明表格,而呈交的图则未有标示部分招牌的尺寸及其他相关细节等。2023-08-11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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