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会热点: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这就是中国#你法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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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社会热点: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这就是中国#你法我笑吃瓜俱乐部@ChiGua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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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Law|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案发后,警方以张江疆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其开车打电话碾死男童的犯罪行为,在当地检方看来,属于“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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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8月31日,消息称,此前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江西局长开车打,碾死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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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8月31日,消息称,此前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江西局长开车打,碾死4岁男童」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涉案的江西南昌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江疆,已由当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予起诉,理由是张江疆本人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感谢来自某频道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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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刑

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刑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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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

中国官方: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中国官方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中明定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据中国央视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星期一(12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将于下周四(12月28日)起施行。报道称,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系统总结醉驾入刑以来的执法司法经验,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办理醉驾案件,“两高两部”经深入调查研究,联合制定了《意见》。《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中国多家媒体在社交媒体微博上转发了有关《意见》的报道。有网民说:“这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怎么界定。”也有网民批评:“酒驾都可以情节轻微了,其他的我想都不敢想。”2023年12月18日10: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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