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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996个案例,揭露拐卖妇女黑市交易如何进行】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引起了公众对于拐卖女性情况的关注。本文作者阅读大量案卷,整理了从2010年到2017年涉及拐卖妇女的996个案例,分析其中数据并得出观察。这些公开发布的案例仅仅揭露了拐卖妇女罪恶的一角,但反映了多个面向的社会失衡:●1215人次交易中,33%的女性受害者有身体或精神问题,常见的有聋哑、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收买被拐卖妇女的男性普遍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劳动技能,经济条件差,社会地位低。●“收买”一名妇女的平均花费接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买方所在地集中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湖南。江苏在样本中出现36次,其中三分之一在徐州市,徐州市中一半在丰县。●案件高发地的适婚年龄人口性别比未必是最失衡的,但这些地方往往有着较高的出生性别比。●拐卖妇女现象并不是当地适婚年龄女性少的直接后果,更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人口流动,贫富分化下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和部分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传统父权观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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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多起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案法院均不予支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录了数例徐州被拐卖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丰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不予支持离婚。丰县今年年初爆出“徐州八孩”丑闻后,妇女拐卖相关问题引起极大舆情关注。人民日报社主管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三起相关案例,指出徐州丰县曾有数起被拐卖妇女要求离婚的案件,丰县人民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理由包括双方虽未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等。第一起案例中,被拐卖到丰县的赵某2014年起诉至丰县人民法院,以“婚姻基础差,婚后没有培养出夫妻感情,现已分居5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依法判令离婚。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诉称自己娘家在四川省绵阳市,1984年9月被拐卖至丰县,后与尹某双方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法院判决,赵某与尹某婚后生育四子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构成事实婚姻。“双方应多做自我批评,互谅互让,彼此关心体贴,多为对方利益着想,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的”,因此对离婚不予以支持。第二起案例中,被拐卖至丰县的重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申请离婚,且指出丈夫脾气暴躁,对她经常打骂。然而法院认为,被拐卖妇女王某某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双方结婚20余年且生育子女,“婚姻基础牢固”。她提出的“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原告”离婚理由不被支持。报道也列出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例在丰县是如何被判决的:一对夫妻以3万元买下一名痴呆女子给儿子当媳妇,后来嫌弃该女,将其卖给另一名丰县村民。后来村民以该女痴呆、打人为由,将该女退回给这对夫妻,两人转手又把女孩儿卖给了山东省的另一名男子。犯下拐卖妇女罪行的两人,丈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发布:2022年2月16日9: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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