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浙江金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条件的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将放宽居住落户范围,本人或配偶在金华市城镇地区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经房屋权利人同意,双方直系亲属均可以在房屋产权地址落户。将试行居住证转户籍,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在金华市区、各县(市)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可以凭签注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共集体户落户,鼓励各地推行居住年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累计互认。将放宽就业落户条件,在金华市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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