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
中国多地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陕西延安、江苏徐州等多地相继出台文件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并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月薪2800元(人民币,约535新元)以内,还有地方政府明确编外人员总量“只减不增”。根据澎湃新闻引述《中国机构编制》杂志介绍,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陕西省延安市出台《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重要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和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有经营性收入的事业单位,一般不核定财政负担的编外聘用人员。有空缺编制和编内人员能够保障工作的,不予核定编外聘用人员。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维修维护、园林绿化、车辆驾驶等后勤服务推行社会化、市场化,实行劳务外包,不予核定编外聘用人员。延安市还就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明确了“控制总量”的要求:市级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计划申请,经主管部门初审,市委编办审核汇总报市委编委会审定后执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调整。在经费方面,延安市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月薪2800元以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进行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江苏徐州近期发布的《徐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列明“从严控制,限额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强化自身履职能力,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使用编外用工。现有编制确实难以满足单位工作需要,须按规定程序核定限额,在限额内经申报核准后使用编外用工。徐州方面规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核定限额,动态调整。依据用工单位职责任务、现有编制结构及人员情况,编外用工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单位核定编制的15%以内。现有编外人员比例过高的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现有编外人员数量,按比例核减。经费困难、编制冻结、人员超编及原无编外用工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核定限额。职能弱化、管理不规范的用工单位,动态核减编外用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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