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局准许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等
中国文物局准许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等中国国家文物局发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其中明确提出,社会力量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同时也强调,不得利用文物建筑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等。根据澎湃新闻报道,文物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称,文物建筑具体是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意见》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是中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这些文物建筑日常管理维护难度大,保护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中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建筑有40万余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低级别文物建筑占95%以上。此类文物建筑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产权复杂,保护管理难度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投入不足、基层保护管理力量薄弱,部分文物建筑长期无人看管,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面临坍塌和消失的危险。因此,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该负责人称,近年来,各地针对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尚未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问题依然很突出,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予以规范和引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意见》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政策引导、试点先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关于试点先行,《意见》提出“各地根据文物建筑类型和地域分布特点等,选择若干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发布:2022年7月23日3:4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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