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力军案9月23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力军案9月23日在长春市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缓及终身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孙力军受贿合6.46亿元,应他人请托指使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鉴于孙力军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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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一审判死缓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一审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中国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一审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根据央视新闻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9月23日)公开宣判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对被告人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0万新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通报指出,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2018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2支。...发布:2022年9月23日12: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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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受贿、内幕交易案宣判,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深圳市中院认为,童道驰受贿论罪应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事实,内幕交易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内幕交易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内幕交易罪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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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勇案7月25日在滁州市中院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未判处不得减刑假释。法院认定,周江勇2001至2021年间,为相关单位个人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受贿1.82亿元(,检方指控的事由未包括“案件处理”,金额为1.93亿);周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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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一审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根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对被告人王立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000新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立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通报指出,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长期放任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帮助该组织逃避查禁与打击,并为该组织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发布:2022年9月22日6:1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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