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率先在示范地区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细化实化建设任务,创新政策支撑机制和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据新华社,政府工作报告说,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发展县域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使县城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注重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

封面图片

中国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

中国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办和国办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意见》提出,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疏解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意见》还明确,结合城镇发展变化态势,推动人口流失县城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有序引导人口向邻近的经济发展优势区域转移,支持有条件的资源枯竭县城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意见》提出,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推广节地型、紧凑式高效开发模式,规范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升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发布:2022年5月7日3:33PM

封面图片

人民日报: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人民日报: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民日报刊发署名国家发改委会农村经济司司长陈学斌问政称,深化户籍及相关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地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落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任务举措,包括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让愿意进入城镇的农民加快融入城市生活。依法严格保护进城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退出的机制和配套政策。

封面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文件提到,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边境地区城镇功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抵御冲击能力。()

封面图片

广东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公布

广东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公布5月9日,广东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宣读了广东省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共15个,分别是:韶关南雄市、河源市东源县、梅州市蕉岭县、惠州市龙门县、汕尾市海丰县、江门台山市、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廉江市、茂名信宜市、茂名高州市、肇庆四会市、清远连州市、潮州市饶平县、揭阳市惠来县、云浮市新兴县。

封面图片

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安排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