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治安管理处罚法时隔17年修改,征求意见一周收到7万条建议

被称作“小刑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17年后迎来首次大修。9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全国人大官网显示,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8天来,已收到59302人提出的70161条修改意见,是同期征求意见的五部法律草案中最多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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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治安管理处罚法 涉高空抛物、抢夺方向盘等

中国拟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高空抛物、抢夺方向盘等中国将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列考试作弊、抢夺方向盘、组织领导传销、高空抛物等数种应予处罚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据新华社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于星期一(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将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纳入处罚范围,同时优化与完善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此次修订草案在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础上,增列数种应予处罚的行为,其中包括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以抢夺方向盘等方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孔明灯、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草案还进一步完善处罚措施和幅度,包括推进治安管理处罚与调解相衔接、建立认错认罚从宽制度、适当提高罚款幅度等。草案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以及增加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等。中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制定,2012年进行了修改。近年来,中国社会治安出现很多新情况,治安管理工作也面临很多新问题,因此,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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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中国人大网|《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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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管理处罚法 修订案

1.#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案#中华民族感情入法第19条第2项和第3项,修订前的是且的关系,修订后变成或的关系,也就意味着,不需要取得被侵害人谅解,行为人只要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就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了,这无疑增加了有关部门的裁量空间。第59条第2款将“侮辱、谩骂”作为妨害公务行为的加重情节,问题也比较大。可能造成的结果是,行为人仅因辱骂行为就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如果仅从执法者个人角度理解,批评、质疑、调侃、嘲笑或讥讽,则很有可能被理解为“侮辱和漫骂”。这就会对公民的批评建议监督等权利产生负面影响。67条和82条,有一年内吸毒案底的人禁止出入娱乐场所,可以拘留五天,但67条规定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上报登记信息,不然也会被拘留五日,是否意味着以后娱乐场所都要按照酒店住宿业一样刷脸实名登记?第101条第2款,修订前规定检查时应有县级以上相关机关证明文件,修订后直接取消县级以上的限制,改为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只有检查住所时才需要县级以上证明文件。这就意味着检查住所以外的场所的权力得到绝对加强。2.#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案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案4.#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案#中华民族感情入法更可怕的是,这么重大的法律修改,竟然没什么知道,连讨论的水花都没有。【网评】有日本排个水宣传动静一半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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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见|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媒体的沉默震耳欲聋

不要觉得《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和你无关,不要觉得自己可以是那个例外,不要觉得发声没用,再渺小的个体,也有不屈服的尊严。哈维尔说:“我们坚信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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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2004|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2-3项规定

前些天就看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规定的内容。老实说,我有些不敢相信,今天特地到中国人大网上查了草案的内容,才知道确实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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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放弃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使用引发争议的「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

中国将放弃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使用引发争议的「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据中国官方媒体周三(6月26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二召开会议,听取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据报道,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沉春耀称,此前的修订草案第34条中关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存在「主观色彩较强」的问题。他称,这会导致人们「各有各的理解,其含义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执法中不易把握」,引起执法中「损害公众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生活」的担忧。他补充说,考虑到以上因素和执法需要,此次审议的修订草案不再使用此表述。目前尚不清楚该条文最终将如何修改。去年9月,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将「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为列入治安拘留范围,引发广泛争议。多名法学专家也公开撰文,呼吁官方收回该条款。此前发布的草案第3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可以最多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人民币(687美元)罚款。「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也同样可能遭到拘留或罚款处罚。然而,修订草案并未对何谓「有损中华民族精神」做出具体定义,这导致很多法律人士和网民质疑其可能演变成新的「口袋罪」。最早于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何处罚不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前身是1987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国媒体报道称,此次修订是该法实施以来的一次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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