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民众翻墙上维基查资料,遭警方登门逮捕并行政处罚

中国官方"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舟定公(解)行罚决字[2020]01692号"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主旨为"张韬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已决本月24日做出裁罚,被处罚的民众就叫做"张韬",案件由"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侦办。 中方指出,张韬的违法事实是:2019年上半年至2020年10月期间,透过百度搜索到翻墙软体"LANTERN"并进行下载,多次利用"LANTERN"翻墙软体非法访问维基百科网站查询资料,2020年10月24日,张韬在位于"定海区环南街道名竹苑"的建筑物内被警方查获,带回侦讯。 中国警方表示,张韬为了查询有关资料,擅自非法使用手机翻墙软体访问国际网路,行为已构成"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张韬施以"当场训诫"的"警告",并责令当场停止非法连接国际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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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中国一名男子“翻墙”工作被罚上百万人民币

网传中国一名男子“翻墙”工作被罚上百万人民币社交媒体X(前推特)过去两天流传消息称,一名居住在河北承德的男子因为“翻墙”工作,被当地公安没收所得的105万8000元(人民币,下同,约19万7800新元)外加200元罚款。根据网民在X贴出的多张截图,这名男子曾以微博账号“用户2406409341”的身份在星期天(9月24日)发文。该IP属地为河北的微博账号,目前页面显示“暂无内容”。不过,根据截图,该男子在星期天贴出的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他因在2019年9月份至2022年11月期间,在承德双桥区的家中使用电力设备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为公司提供网络顾问服务,被警告并处罚款200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05万8000元。处罚决定书也写道,有男子的陈述和申辩,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电子数据提取光盘,银行交易流水,视频资料,购买境外网络服务记录等证据证实。截图也列出男子的答辩状,称他每次链接境外网络事先登陆网络翻墙软件后在谷歌浏览器上登陆github,领取公司任务,进行代码编写,还在售后网站support上回答用户问题,另外还用zoom的视频会议软件开会、远程协助等工作。答辩状指出,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认为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十四条、《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网络截图还显示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查询财产通知书,提到根据《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二条,上述男子已被定性为“恐怖活动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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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VPN翻墙违法,为什么大部分人却都没事?上过计算机网络课的同学都知道VPN是什么意思,VPN是一个技术术语,叫做虚拟私人网络。用大白话说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一条隐蔽的专用通道,来保证数据的安全传输。VPN最初设计是用来远程办公,方便员工能安全的从家里或者其他地方连接到公司的网络。后来VPN逐渐出现在个人常用场景,典型的例子就是“翻墙”这个墙指的就是国家防火墙(GFW),翻墙就是指通过一个中转站,绕过防火墙的行为,来访问到那些无法直接访问到的网络资源,比如Google所以VPN和翻墙完全是两回事,使用VPN并不一定是翻墙,但是翻墙需要用到VPN的技术。在我国,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不能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考虑到国外很多网络资源中包含有害信息,而很多网民又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所以国家不得不通过立法来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前段时间就有一名男子使用翻墙软件非法访问国际网络而被处罚。那如果我是为了学习工作用途,查个学术资料,我可不可以使用VPN技术去访问外网资源呢? 答案是都不行。不管你是付费买的工具还是使用网络上免费的工具都是有风险的,而且免费的往往更贵,他们可能在你的软件植入木马入侵你的电脑后盗取你的钱财。所谓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在相关部门获得审批后才能合法的使用,否则被网警发现,就会被罚款500-1000不等。如果你正在使用,但是却没事并不代表运营商不知道,只是警察叔叔还没来查你如果你是制作贩卖相关的工具软件,那就更加严重了,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最后总结一下,使用VPN技术不一定违法,但是使用、制作、售卖、传播翻墙工具属于违法行为。众联全站导航万能超级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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