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重申延长羁留期要有必要性 亦由司法机关把关

23条立法林定国重申延长羁留期要有必要性亦由司法机关把关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草案提出可延长羁留期,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可向法院每次提出申请,延长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延长羁留首先要有必要性当局才会提出,除了要提供理由,亦会由司法机关把关,相对所参考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来得更加公平,显示特区政府非常尊重及关心被告人的权利,但当然要赋予执法机关机会进行调查工作,所以政府很努力在当中取得平衡。民建联的陈克勤关注,警方会不会在拘捕某人后,由于该人是「大古惑」,加上案情复杂,就立即申请延长羁留,以确保有足够时间羁留被捕人及进行调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申请延长羁留必须向法庭解释原因,如纯粹担心不够时间,警方需作清楚解释。2024-03-101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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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指法院角色确保延长羁留期非执法机关独行独断

23条立法林定国指法院角色确保延长羁留期非执法机关独行独断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出,警方可向法庭申请延长被捕人羁留期至最多14日,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本港加入法院的角色,可确保延长羁留期,不是由执法机关独行独断。有议员认为,当局应为羁留期保留灵活性。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政府要平衡警方的调查及保障人权。2024-03-1112:2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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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确保延长被捕人羁留期不是执法机关独行独断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到,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警方可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申请最多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有议员关注法庭在处理延长羁留的申请时,是否有考虑香港人权法案;亦有议员关注,警方不必给予被捕人有关申请延长羁留的相关资料。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时说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并非全部都有法庭角色在其中,本港加入法院的角色,可确保延长羁留期不是由执法机关独行独断,而是交由法庭决定,法官会检视所有相关资料,包括警方提供的资料,并在尊重被捕人权利下作出决定。林定国又说,即使被捕人未必有机会检视所有警方需要保密的资料,但可寻求律师协助,律师可代为向法庭陈述反对延长羁留的理据,因此条文是平衡所有元素。对于条文会否让被捕人有机会滥用或借机拖延时间等,林定国说,如果拖延只会令被捕人进一步加长羁留期,他不相信在常理下被捕人会希望自己继续被羁留。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乐逢源指出,警方在拘捕被捕人后,要提出延长羁留期,必须要向法庭清楚解释理据,亦要尽快将被捕人带到裁判官席前,法庭会检视是否符合条件,不会令被捕人受到任意拘留。另外,A4联盟的议员杨永杰认为现时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愈来愈复杂,应为羁留期保留弹性,认为不必为羁留期设立总时限。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说,考虑香港实际情况,包括警方过去调查涉及国安的案件,再参考外国经验,加上要保障被捕人权利,认为延长14日羁留期是平衡各方面后最理想的时限。2024-03-111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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