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将PPP特许项目经营期限延长至最多40年

发改委拟将PPP特许项目经营期限延长至最多40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期限由「最长一般不超过30年」进一步延长至「不超过40年」,个别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发改委表示,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PPP实施近10年,发改委与财政部日前已发布规范实施PPP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扩大民间投资空间,优先选择民企参与,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2023-11-29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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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 40 年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国家发改委: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并应遵守《指导意见》有关支持清单关于民营企业项目领域和股比的规定,明确特许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和改进技术获得的收益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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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 40 年 鼓励民企参与

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企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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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30 年延长到 40 年 特许经营领域迎新利好

从30年延长到40年特许经营领域迎新利好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也是该管理办法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修订,将从5月1日起施行。本次《管理办法》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这些修订,有利于提升民营资本进入像垃圾固废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特许经营领域的积极性。不过,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也提出,对于已处于实施中的特许经营项目,其特许经营最长期限是否也可延续到40年、如何延续?《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对此,相关企业表示,期待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明确清晰的细化意见,对存量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上限给予明确。(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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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REITs】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稿拟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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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 REITs

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REITs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依法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干涉特许经营者合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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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官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其中提到,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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