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香港国安法效力范围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
律政司:香港国安法效力范围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警方通缉8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在海外人士。律政司表示,《香港国安法》效力范围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合法,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一些国家及组织作出的抨击,完全是漠视基本法理和事实。律政司表示,如果《香港国安法》缺乏域外管辖权,便如同纵容别有用心的人在境外从事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等活动,因此域外管辖权是法律的必要元素。一般而言,本港刑事法律只规范在境内发生的行为,即是所谓的「属地管辖」原则,但国际法及相关实践亦确立「属地管辖」的例外情况,包括「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原则,任何国家均有权以此制定法律对领域外的犯罪行为行使管辖。「属人管辖」原则是指犯罪人的身分与香港有密切关系,而并非与本港毫不相干的外地人,一国可对本国公民在境外的犯罪行为实施管辖。至于「保护管辖」原则是犯罪行为针对及损害香港的安全或核心利益,如果身处境外的外国人对于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危害其安全或其核心利益的犯罪行为,该主权国家可透过有域外效力的法律行使刑事管辖权。律政司表示,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欧盟成员国等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同样根据「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具有域外效力,足以显示有关国家对香港执法部门的抨击完全是双重标准和强词夺理的说法。2023-07-06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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