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草拟落实预设医疗指示 医衞局:慎入易出为原则

政府草拟落实预设医疗指示医衞局:慎入易出为原则政府草拟《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及相关法例修订,落实有关预设医疗指示及病人在居处离世的建议。在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多名议员支持立法及修例,亦建议设立中央纪录,储存市民的预设医疗指示。医务衞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表示,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让病人可谨慎考虑订立,日后希望改变决定时,有机制容易宣告指示无效,如果采用中央电脑系统,当病人去到末期已体弱,仍要花长时间的程序在电脑系统核对,再宣告指示无效,过程可能会较艰难,因此建议使用纸本作指示,病人若取消预设医疗指示,只需撕烂指示或删去签名即可。2023-05-1218: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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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茵: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订立

李夏茵: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订立政府正草拟《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及相关法例修订,落实有关预设医疗指示及病人在居处离世的建议。在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上,多名议员支持立法,多名议员也建议设立中央纪录,储存市民的预设医疗指示。草案将规定任何年满18岁、精神上有能力行事人士可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以订明如果该人无精神能力行事,而他订立的其他条件获符合时,不得对该人施以指明的维持生命治疗。当局建议预设医疗指示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医务衞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表示,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让病人可谨慎考虑订立,若果突然改变决定,亦有机制容易宣告指示无效。她说,如果采用中央电脑系统,当病人去到末期已体弱,仍要花长时间的程序在电脑系统核对,再宣告指示无效,过程可能会较艰难,因此建议使用纸本作指示,病人若后悔,可以撕烂指示或删去签名。医务衞生局副秘书长李力纲补充,若要撤销预设医疗指示,可不展示、烧毁或「揸巢晒」文件,亦可在证人作证下,口述宣告撤销指示。2023-05-1213: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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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容许订立预设医疗指示 医衞局:采取「慎入易出」原则

政府倡容许订立预设医疗指示医衞局:采取「慎入易出」原则政府建议订立法律框架,容许有精神能力的成年病人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拒绝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医务衞生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会采取「慎入易出」原则,订立预设医疗指示须以书面订立,撤销有关指示则可随时透过口头、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当局亦会研究容许以电子形式填写数码表格。订立指示时,必须有不少于两名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须为注册医生,每名见证人须符合若干条件,包括尽本身所知不是订立者的遗产受益人等。医务衞生局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订立者不得透过预设医疗指示拒绝基本护理或纾缓治疗,或者要求施用或处方某物质,以结束生命。条例草案本周五刊宪,下月6日在立法会首读。2023-11-222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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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有关预设医疗指示条例草案

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有关预设医疗指示条例草案立法会首读及二读关于「预设医疗指示」和「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二读辩论中止待续,条例草案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医务衞生局局长卢宠茂说,相关法例修订会进行「先定立、后审议」程序,并已提交立法会省览,条例草案通过后不会即时生效,条例生效之前政府会加强推展晚期照顾及有关生死议题的公众教育,并向市民、医护界及社区心肺复苏术培训机构推广新法例,以及加强医疗、安老服务及紧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发展,政府会在条例生效前给予充足时间让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及团体更新指引、纪录及系统,并为员工提供培训。卢宠茂又说政策目标包括为病人和家属提供优质和全面的晚期临终照顾服务,当中「预设医疗指示」和让末期病人在居所离世,是尊重病人选择和提高临终病人生活质素的重要政策措施,现时医管局和私营医疗机构会根据普通法,给予病人和家属及医护人员充分讨论之后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拒绝指定的维持生命治疗,但由于香港现时并无法例或案例定明预设医疗指示的法律地位,对订立相关指示的人士和业界,产生一些不确定因素,令有关做法未能普及。卢宠茂重申,「预设医疗指示」和「安乐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预设医疗指示是在指明情况之下,不给予或终止对末期病人施行维持生命的治疗,订立者不得透过医疗指示拒绝基本的护理、舒缓治疗或要求施用或处方某些物质结束病人的生命,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会按照「慎入易出」原则处理。2023-12-0615: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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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冀就预设医疗指示加强医护培训及公众教育立法会昨日首读及二读关于「预设医疗指示」和「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中大医学院赛马会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副教授钟一诺表示,订立法律框架后会增加对医护人员保障,可消除法律上疑虑。他举例指,有癌症病人订立了预设医疗指示不接受抢救,却因意外撞车昏迷,与预设指示内容是两回事,救护人员出于良好意愿抢救病人,亦有法律保障。钟一诺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当局有需要增加医护对预设医疗指示的培训,特别是接触晚期病人的医护人员。他说,针对大众的教育亦要增加,坊间有很多误解,很多市民不清楚甚么是预设医疗指示,他强调有关指示是让临终病人订立,一般成人如果不是病人,没有不能逆转情况,纯粹觉得指示好而订立,便属误解。不过,「毋忘爱」总干事杨美蓉在同一节目表示,根据机构经验,很多年轻人也会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例如有机会打波后突然陷入昏迷,变成植物人,不想作入侵性治疗抢救,有关预设医疗指示也可生效。杨美蓉说,他们协助病人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会要求病人必须与家人商量,因为往往病人到临终阶段,无论家人决定抢救与否,也可能会有遗憾,因此要考虑家人感受,而最终病人若已昏迷,也要由家人向医护人员出示文件。2023-12-0709:2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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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订条例容许末期患者等可指示不施以维持生命治疗政府正草拟关于「预设医疗指示」及「在居处离世」的条例草案,目标于今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建议,容许年满18岁、精神上有行事能力的人,可以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指明一旦失去精神能力行事而罹患「指明疾病」,包括病情到了末期、处于不可逆转的昏迷或持续植物人状况等,可以指示不施以维持生命的治疗,或者不进行心肺复苏。《条例草案》将会订明,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时,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必须是医生,这名医生亦必须信纳,病人订立指示时是精神上有行事能力,亦须向病人解释「预设医療指示」的性质,以及拒绝治疗的后果。这两名见证人都需要符合某些条件,包括在尽其所知的范围内,无权享有病人遗产的任何权益。至于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方式,当局会采取「慎入易出」的原则,即订立时要严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撤销指示时就务求便利,除了书面签名作实,亦可以透过口头,甚至是烧毁、撕毁等方式撤销「预设医疗指示」。另外,为了尊重病人选择、提高临终病人的生活质素,让他们更容易选择在「居处」离世,政府亦会修订相关条例,「居处」一般是指医院以外的地方,包括家中、安老院或护养院等。修例将订明,如安老或残疾人士院舍的住客在院舍死亡,而逝世前被诊断患有末期疾病,离世前14日内得到一名注册医生诊治,离世后亦被诊断「死于自然」,有关死亡个案不须向当局呈报,以令院舍相对较不抗拒让临终病人选择在院舍离世。2023-05-1117:2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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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衞生局高度关注近期公立医院多宗事故责成医管局提交报告医务衞生局高度关注近期公立医院接连发生多宗有关病人护理程序以及医院设备运作的事故,认为事故反映公营医疗系统管理极待改进,当局已责成医院管理局积极就有关个别事故、检讨成因及采取措施改进外,同时需要全面检视公立医院管理系统性问题和改革需要,并于3个月内提交报告及建议,当局将视乎报告,慎重审视医管局体制及改革的需要。医务衞生局局长卢宠茂说,已就近期事故去信医管局主席表达高度关注,责成医管局从速跟进相关事故外,并指示医管局需就当中牵涉的公立医院系统性问题,严肃展开全面、独立的检讨,包括医疗程序依从监察机制、员工考核及管理层问责、内部风险管理系统,以至事故应变、沟通及公布安排等。他表示,医管局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公立医院的病人得到最适切的医疗照顾,防止医疗及设备事故发生,将对病人和员工的风险减至最低,以确保香港医疗水平和维持市民对公营医疗系统的信心。2024-06-21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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