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2019年尖沙咀暴动罪成八人被判囚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港闻九人被控2019年在尖沙咀暴动罪成,八人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2019年国庆尖沙咀冲突九人暴动罪成下月判刑#港闻2019年国庆尖沙咀冲突,九人被裁定暴动罪成。(11/22/11:08)

封面图片

十人被控2019年8月尖沙咀暴动九人罪成#港闻十人被控2019年8月在尖沙咀暴动,法庭裁定九人罪成。(1/22/11:27)

封面图片

理大冲突五人暴动罪成判囚37至48个月#港闻2019年理大冲突,五人被控在尖沙咀参与暴动罪成,各被判囚37至48个月。(9/7/

封面图片

811尖沙咀暴动案九人罪成囚40至52个月未成年被告入教导所#港闻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冲突,9名男女暴动罪罪成,判囚

封面图片

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 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

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10名男女涉嫌参加2019年在尖沙咀警署外的暴动,其中九人今天(22日)被裁定罪成,还押至3月判刑。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等港媒报道,这10人涉嫌在2019年8月11日与多名示威者在尖沙咀警署外聚集,期间曾有人包围警署,并向警署行车入口投掷汽油弹,令一名男警双腿有5.5%二级烧伤。控方引用终院去年颁下2019年7月28日中上环冲突中的“赴汤杜火”案例,指无论被告是以主犯或从犯身份在场,若以协助、教唆或鼓励的方式参与,均属同犯,并指本案被告衣着相似,人多势众并互相掩护,但10名被告均否认暴动罪,法官游德康今天在区域法院裁决,其中九人罪成。法官称需时间阅读求情文件,将押后至3月5日判刑。10名被告依序为刘维颖(19岁,女)、郭嘉辉(22岁),张文俊(17岁),梁卓华(24岁,女)、黄奕玮(20岁)、梁俊伟(26岁)、吴绍勤(28岁)、韦婷婷(26岁,女)、卓丽馨(24岁,女)和潘慧雯(43岁,女)。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与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10名被告中,除26岁的梁俊伟外,在现场被捕的其他九人全部罪成。法官游德康指出,案发当天的破坏行为在傍晚6时半左右开始,警方至7时半左右开始在弥敦道一带推进,且不断向在场人士作出警告,在晚上8时过后才展开拘捕行动。法官认为若非参与集结人士,在警方不断作出警告时,理应知道要离开并有足够时间这么做。虽然部分被告辩称没听到警方警告,以及没时间离开等,法官认为说法不能成立。唯一脱罪的被告梁俊伟,当晚8时15分在堪富利士道路口被截停。他没逃跑,只是举高双手,虽身上也有示威者惯用装备,但并非在暴动现场被捕,不可被视为参与者,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发布:2022年1月22日3:10PM

封面图片

2019年尖沙咀警署暴动案七人暴动罪成下月19日判刑#港闻2019年尖沙咀警署暴动案,7人被裁定暴动罪成,还柙至下月19日判刑。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