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国政法大学羁押期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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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前天(3日)晚上因病逝世,得年49岁。综合财新网和网易等报道,于志刚被羁押在辽宁省公安厅看守所,5月2日早晨6时,他准时起床活动,还曾和同室被羁押者下象棋,后感到眩晕,遂被扶到床上。送医后,于志刚被诊断为脑干大面积出血,约在5月3日晚上11时许不治身亡。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生于1973年5月,河南洛阳人。他1991年至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完成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业,2004年从人大经济学博士后出站。2001年,28岁的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两年后赴英国牛津大学访学。2005年,于志刚破格晋升教授,翌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2012年5月,于志刚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2015年5月升任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2018年5月卸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当选为十三届中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22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同天发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撤销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年6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于志刚被“双开”。同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于志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91万余元人民币(约144万新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于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最终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不过,从开庭至今已有半年,官方尚未披露判决结果。发布:2022年5月5日5:4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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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 受贿案终止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留期间病逝受贿案终止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今年5月在羁押期间因病死亡,法院裁定其受贿一案终止审理。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和央视新闻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2022年5月2日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3日死亡。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志刚受贿案裁定终止审理。于志刚2015年5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于志刚因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在2021年1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年6月28日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当时通报称,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11月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于志刚在2013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约131.3万新元)。于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发布:2022年12月14日2: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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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内地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病逝央视新闻报道,内地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在北京去世,享年94岁。内地《财新网》报道,江平于中午12时许,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病逝。江平于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曾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他曾接受内地传媒访问时说,自己只向真理低头;对法治天下的前途感乐观;而呐喊是每一名知识人的责任。2023-12-1915: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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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逝世享年94岁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星期二(12月19日)逝世,享年94岁。综合澎湃新闻、财新网消息,江平星期二中午12时28分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九天后的12月28日是他的95岁生日。江平出生于1930年12月28日,浙江宁波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江平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他于2001年10月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参与了中国多部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包括《民法通则》、《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制订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江平2010年在《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中写道:“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在人生已届80岁时,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江平身上的知识分子担当和独立批判的精神,让他被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他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江平题几年前为中国政法大学题字“法治天下”,他曾说:“这也正是我的中国梦。”2023年12月19日5: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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