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准照改变楼宇结构属非法工程 所有权人具责任拆除

欠缺准照改变楼宇结构属非法工程所有权人具责任拆除#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2022年1月26日土地工务运输局代局长根据《都市建筑总章程》第52条和第53条通知甲及乙于15日内自行拆除某楼宇O/RC单位和地库停车场修建的非法工程(包括在O/RC单位内开凿混凝土楼板,以及加建混凝土楼梯通往停车场;在楼宇停车场加建砖墙、金属闸门及卷闸围封车位)并将受影响之地方恢复原状;或于8日内提交工程合法化的申请。甲及乙针对有关决定向运输工务司司长提出必要诉愿...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4EbsK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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