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界别法人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社会服务界别法人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社会工作局社会工作委员会通知,根据第9/2008号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全文的第12/2000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凡已获确认属于社会服务界别的法人,应最迟于每年九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30日)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内容涵盖2021年1月至12月),送交社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IS5WSew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