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登上由外国、香港或台湾地区来澳民用交通工具前须出示相关疫苗证明

4月3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登上由外国、香港或台湾地区来澳民用交通工具前须出示相关疫苗证明#疫情记者会快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由2022月4月3日零时起,所有12岁或以上人士,须出示以下其中一项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证明,才可登上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用交通工具:1)已完成初种系列接种(一般为2剂)满14天;18岁或以上人士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初种系列最后一剂接种已超过7个月者,尚须出示已接种至少1剂加强剂的证明...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CeNP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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