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NGO DEI)严正声明

我地(NGODEI)严正声明SolemnDeclarationofNGODEI//IG@ngodeiorg2023年5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新闻公报中保安局就警务处昨日检走国殇之柱一事对某组织作出指控「有关组织企图混淆视听,假借艺术自由为名,要求归还有关证物,并对警务处的合法执法行动作出无理谴责和恶意抹黑」这样的指控不仅是荒谬而且是对艺术自由的威胁和侵犯...May6,2023,theGovernmentof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issuedanewsreleaseaboutthePoliceoperationontheseizureofthePillarofShameyesterdayinwhichtheSecurityBureauaccusedanorganizationofattempting"tomakemisleadingcommentsandrequestforthereturnoftheexhibitundertheguiseofartisticfreedom"Theaccusationisnotonlyabsurdbutalsoathreattoartisticfreedomandaninfringementonit...#PillarOfShame#ReturnThePillar#国殇之柱#高志活#国安法#毋忘六四#国安处#消失的香港#消失的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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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安局谴责捷克港人组织对国安处取证行动作严重失实指控

港保安局谴责捷克港人组织对国安处取证行动作严重失实指控香港保安局谴责捷克港人组织对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取证行动,作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指控。综合《明报》《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星期五(5月5日)持法庭手令,在元朗检走原本存放在香港大学嘉道理中心一个货柜内的“国殇之柱”,作为调查一起涉及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物。捷克港人组织“我地(NgoDei)”当天发新闻稿谴责香港警方的行动,认为警方以调查违反国安罪名为由没收象征民主和人权的“国殇之柱”,侵犯艺术自由,要求当局立即归还“国殇之柱”,同时在网上发起联署请愿,呼吁国际社会向港府施压,保护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香港保安局星期六(6日)发新闻稿说,根据案件调查进展取证合法合情合理。有组织企图混淆视听,假借艺术自由之名要求归还证物,且无理谴责和恶意抹黑警务处的合法执法行动,完全漠视法律、罔顾法治精神,保安局强烈谴责。保安局说,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五持法庭手令采取搜查行动,检取一件与一起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有关的证物。保安局指出,将违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的人和组织绳之于法是香港特区执法部门应有之责。警方的行动乃彰显公义。香港特区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人士或组织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保安局还说,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会继续依法处理有关案件。有关组织必须立即停止不符事实的指控。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星期六在香港商业电台节目上受访时说,警方的刑事调查或检控工作并不会因为到达某个阶段而停止,反而会一直调查。如果发现根据法例或检控需要,有必要检取某些证物便会检取,同时也会按照法律和法庭程序进行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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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5月5日持法庭手令于元朗嘉道理中心捡走曾放置于港大的「国殇之柱」,以调查一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高志活发表声明回应,他表示无法接受这一行为,形容国殇之柱被捡走是"outrageous"(令人愤怒的)。他指出自己从未被咨询或通知,也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捡走国殇之柱的事先通知。他对国安法下国殇之柱被视为证物感到困惑,认为这不合理。高志活指出,国殇之柱早在回归前就被他作为一名丹麦艺术家的个人项目放置在香港。他强调自己从来没有被煽动,所有费用都是由他自己承担。此外,他还提到,支联会除了曾协助他放置国殇之柱外,还有航运公司、起重公司、香港大学等机构曾提供帮助。他甚至提到,有当局曾经给予批准,容许国殇之柱的搬运和摆放。声明最后指出,事件显示了艺术的象征性力量无可撼动,愈受到攻击只会变得愈强。六四事件的讨论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而港共当局拆除了一枝国殇之柱,却会被我们用3D打印、AR等技术以一千枝还击。#国殇之柱#高志活#国安法#毋忘六四#国安处#消失的香港#消失的民主自由报导:@hklady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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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警务处国安处以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捡走国殇之柱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五(5月5日)早上持法庭手令采取搜查行动,在元朗区检取一件与一起“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有关的证物。据悉,该证物是国殇之柱。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大学2021年12月移走竖立校园20多年的国殇之柱,搬往元朗林锦公路港大嘉道理中心的一个货柜内。港大校委会当时说,校方从未批准在校内放置国殇之柱,并指国殇之柱日久老化,且继续在校园展示雕像会为大学带来法律风险,因此移走该雕像。雕塑创作人、丹麦雕塑家高志活去年4月提到,准备将国殇之柱由香港运走,但最后多家物流公司拒绝协助。另外,由中国民运人士王丹创办、已撤出香港的华人民主书院,曾在去年3月称,会在台湾重建雕像。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早前受访时说,有关行径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香港警方应进行调查。主办人士过往涉嫌鼓吹“港独”和“台独”,或会利用雕塑鼓吹分裂国家,强调《香港国安法》适用于香港境外任何地方,香港警方应依法处理,必要时可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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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引消息指港警已制定高志活拘捕行动评论:港警借「国殇之柱」大造文章《星岛日报》周三(2日)引述消息指警方国安处已就高志活有意藉「国殇之柱」相关事件,「来港进行政治骚制定拘捕行动」,并研判启动《港区国安法》第55条,将有关案件交由驻港国安署行使管辖权,把其安排移交中国审讯。高志活周四(3日)被本台问及此事,他对事件感到惊讶,指此前未收到有关被捕的消息。他强调自己并非香港人,看不出港警能拘捕他。他并慨叹自己恐怕再不能去自己喜爱的香港。高志活说:我知道香港已经转变,几乎我所认识的香港朋友现在已在监狱。我想把我的雕塑带回欧洲,但他们却说拘捕我,如果我来香港。这明明是我的私人财产,我对此感到伤心。他续指,这证明了香港再没有「一国两制」。高志活说:「当你攻击艺术,攻击艺术机构,不允许艺术家创作一些批判中国的艺术作品,这将令整个香港系统崩溃。」华人民主书院协会多年来在台湾举办六四晚会,并曾于去年起放置复制版「国殇之柱」。其理事长曾建元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国殇之柱」早于《国安法》实施前建成,他批评港警借「国殇之柱」大造文章。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若某案件涉及特区政府「管辖有困难」、「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或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时,可由驻港国安公署接手案件,并由中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届时整宗案件将由中国大陆司法部门处理。#国殇之柱#高志活#国安法#送中#阳光司法#法治沦丧#消失的香港#消失的民主自由报导:自由亚洲粤语@rfacanto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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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署SIGNNOW:https://chng.it/9tZVdt9D5bSource:IG@ngodeiorg我地NGODEI我地(NGODEI)对香港警方的行动深表关注和愤怒,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借口没收象征民主和人权的「国殇之柱」,这令人深感不安,并对香港艺术自由状况严重质疑。NGODEI(我地)expressesourdeepconcernandoutrageovertheactionsoftheHongKongpolice,whichsawtheseizureofthe"PillarofShame"monument,apowerfulsymbolofdemocracyandhumanrights.Thefactthatthepoliceusedthepretextofan"“incitementtosubversion”"casetojustifytheiractionsisdeeplytroublingandraisesseriousquestionsaboutthestateofartisticfreedominHongKong.#returnthepillar#PillarOfShame#国殇之柱#国安法#艺术自由#高志活#联署#petition#天安门事件#毋忘六四#抹不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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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国安处微信帐号下个月启用设举报功能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将推出微信官方帐号,8月1日正式启用,这个帐号将有举报功能。警务处在最新一期的《警声》期刊中说,适逢今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及国安处成立两周年,国安处将推出微信官方帐号。国安处期望透过微信官方帐号发布国家安全相关信息,推广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国安处微信官方帐号也设有举报功能,让市民可直接提供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资讯或作出举报。公众可从8月1日起在微信搜寻“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或扫瞄二维码,关注国安处微信官方帐号,获取国家安全资讯。发布:2022年7月28日9:2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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