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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立法层面,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快立法进程,提高金融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操作性、时代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抓紧起草和修订,更好地适应了金融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释放出强监管、严监管的信号。推动企业破产法、刑法修改中完善与金融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升法律体系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我们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力争“一揽子”补齐法律制度短板。(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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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 将强化 “五大监管”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将强化“五大监管”近期,金融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大家一致表示,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綦相说表示,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将强化“五大监管”,防控重点领域风险。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健全金融法治,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标本兼治的原则优化监管制度。加强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协作,切实增强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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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立法层面,面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快立法进程,提高金融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操作性、时代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抓紧起草和修订,更好地适应了金融发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释放出强监管、严监管的信号。推动企业破产法、刑法修改中完善与金融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升法律体系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我们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力争“一揽子”补齐法律制度短板。(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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