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启动干旱防御 IV 级应急响应

海河水利委员会启动干旱防御IV级应急响应据水利部网站消息,5月以来,华北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加之近期高温天气,海河流域西、中部出现轻度以上缺墒,局部出现重度、极度缺墒。根据未来10天预测情况,流域西、中部缺墒现象范围扩大、程度加深,旱情将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海河水利委员会决定于6月12日16时起针对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启动干旱防御IV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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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委员会启动干旱防御 Ⅳ 级应急响应

黄河水利委员会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据水利部消息,5月以来,黄河流域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加之近期高温天气,一些地区出现待播耕地缺墒和已播作物受旱情况。预计未来10天仍将维持高温少雨天气,旱情可能持续或进一步发展。根据《黄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自6月12日18时起,黄河水利委员会针对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和山东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黄委科学统筹黄河汛前调水调沙和下游抗旱用水需求,已决定自6月12日20时起,将小浪底水库下泄流量加大至1000立方米每秒,支持下游豫鲁两省应急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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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针对河南河北启动干旱防御三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针对河南河北启动干旱防御三级应急响应今天(6月14日)上午,水利部组织开展抗旱专题会商,分析研判华北黄淮等北方地区旱情形势,要求即日起,受旱地区上游黄河、海河、淮河流域的控制性水库全部进入抗旱调度模式,加大下泄流量,保障抗旱用水需求,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大牲畜用水安全,全力保障灌区农作物时令灌溉用水。今天15时,水利部将针对河南、河北的干旱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目前维持针对山西、江苏、安徽、山东、陕西、甘肃6省的干旱防御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正在一线指导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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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针对黄河流域五省启动干旱防御 Ⅳ 级应急响应

黄委针对黄河流域五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记者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获悉,针对近期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出现的旱情,根据《黄委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自6月12日18时起,黄委针对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和山东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黄委的通报称,5月以来,黄河流域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加之近期高温天气,一些地区出现待播耕地缺墒和已播作物受旱情况。预计未来10天仍将维持高温少雨天气,旱情可能持续或进一步发展。黄委科学统筹黄河汛前调水调沙和下游抗旱用水需求,已决定自6月12日20时起,将小浪底水库下泄流量加大至1000立方米每秒,支持下游豫鲁两省应急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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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针对桂渝启动洪水防御 Ⅳ 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针对桂渝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受强降雨影响,重庆乌江、广西西江、湘江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其中西江中游干流大湟江口至梧州江段水位可能接近警戒,柳江、桂江、湘江等维持超警,暴雨区内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6月26日10时针对广西、重庆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和桂渝两地水利部门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态势,滚动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工程,加强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抓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工作,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督促地方组织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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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针对闽桂黔滇 4 省区启动洪水防御 Ⅳ 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针对闽桂黔滇4省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6月14日10时针对福建、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向4省区水利部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滚动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工程、强化巡堤查险,重点做好中小水库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部派出工作组赴福建、广西等省(自治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洪水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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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据湖南省水利厅网站消息,根据永州市、郴州市、衡阳市当前雨水情及汛情,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于2024年4月7日8时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雨水情变化,严密监测预警,科学分析研判风险,突出中小河流、山洪灾害、中小水库(水电站)等防范重点,加强水工程调度,切实做好洪水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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