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股份超出公告预披露数量,达刚控股收深交所监管函

减持股份超出公告预披露数量,达刚控股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6月4日对达刚控股发监管函,公司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4年6月3日,达刚控股披露《关于股东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司存在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情形,超出股数为4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成交金额297.12万元。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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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洪涛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被指可以隐瞒公司副董事长违规减持股份相关情况*ST洪涛17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称,该公司董事会于5月13日收到侯春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春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及所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信息披露等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但该公司迟至6月1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该公司在知悉侯春伟已辞去董事及高管职务,其依法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情况下,仍刻意隐瞒相关情况,向深交所提交其股份减持申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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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英奇管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达刚控股:英奇管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达刚控股公告,公司收到英奇管理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英奇管理在减持期间,存在连续90日通过信用账户减持的股份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情形,超出股数为4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对应成交金额为297.12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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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副董事长离职公告,并在其离职六个月内提交股份减持申请,*ST洪涛收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6月17日对*ST洪涛发监管函,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侯春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春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及所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信息披露等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但公司迟至6月1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同时关注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侯春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该函显示,侯春伟拟减持公司股份19,696,911股。公司在知悉侯春伟已辞去董事及高管职务,其依法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情况下,仍刻意隐瞒相关情况,向深交所提交其股份减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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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收深交所关注函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启迪环境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显示,2024年4月11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拟处置公司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涉及股份数量为512万股。截止目前,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股份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减持行为未能履行相关预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3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表示高度关注,将结合后续司法处置进展,对相关股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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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股东宋春静因违规减持股份遭监管函福石控股公告,股东宋春静在2013年6月27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持股比例从19.54%变动至7.9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5.79%股份。宋春静在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宋春静的持股比例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破产重整、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累计被动稀释5.79%,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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