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多举措保障 “两新” 工作: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 “两新” 项目建设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多举措保障“两新”工作: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两新”项目建设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若干政策措施》,重点提出以下举措: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对“两新”项目用地,要求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统筹予以考虑;强化用地指标保障,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和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实行省级用地指标保障;强化土地供应保障,根据“两新”项目类型,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强化存量挖潜保障,积极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两新”项目建设;强化增值化服务保障,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办事效能。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海南拟将闲置存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

海南拟将闲置存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海南省拟将闲置的存量房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房。据澎湃新闻报道,为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以盘活闲置住房为主,以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为辅,稳步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星期一(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造和改建的适用范围包括闲置存量住房和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闲置存量住房为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可纳入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是指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按照《征求意见稿》,改造和改建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调整规划用途,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补缴土地价款。同时,闲置存量房屋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就业岗位集中、人口聚集、交通便捷的区域开展和实施,缓解供需匹配问题,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存量闲置房屋改造、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尊重群众意愿,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工作,切实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布:2022年7月19日11:06AM

封面图片

证券日报:盘活存量房产市场需 “多子联动”

证券日报:盘活存量房产市场需“多子联动”证券日报文章指出,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落实过程中,需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形成“多子联动”格局,构建以市场化方式消化存量房产的新模式。首先,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未售新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且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其次,加大政策“组合拳”实施力度,进一步打通新房、二手房交易链条,激活改善性需求。第三,多措并举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是从新房供应源头“去库存”的重要措施。从房地产行业长远发展来看,需把握和处理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关系。未来,在存量资产的经营、盘活、证券化等领域有望孕育出更多新发展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封面图片

自然资源部: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

自然资源部: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相应的正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应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包括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此类增强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空间利用如涉及规划调整,应简化程序办理。零星用地经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使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商品住宅用地除外),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书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

封面图片

自然资源部: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用地

自然资源部: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用地自然资源部召开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李亮介绍,2024年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全年土地利用计划,着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对经济发展优势地区倾斜安排基础指标。结合盘活存量土地核算计划指标情况、地区GDP、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吸收外省人口数量等,测算分解基础指标,进一步增强省级统筹能力,重点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用地,以及满足存量土地潜力小的市县基本需求。

封面图片

大理: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或人才房,去化周期超 24 个月的县市不再新建保障房

大理: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或人才房,去化周期超24个月的县市不再新建保障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大理经开区,除产业园区内部配套和离县城(主城区)较远的镇区外,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可提供存量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回迁安置房,优先采取市场购买方式安置。支持民营房企与国有企业联合组建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

封面图片

【大理: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或人才房,去化周期超24个月的县市不再新建保障房】

【大理: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或人才房,去化周期超24个月的县市不再新建保障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大理经开区,除产业园区内部配套和离县城(主城区)较远的镇区外,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可提供存量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回迁安置房,优先采取市场购买方式安置。支持民营房企与国有企业联合组建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微信公号)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