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久祺股份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对久祺股份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5月1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超期未及时审议的情形。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雍嬿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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