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重回报”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效果持续凸显。一方面,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在内的产业资本积极行动,

“提质增效重回报”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效果持续凸显。一方面,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在内的产业资本积极行动,使用真金白银掀起增持回购潮。另一方面,多家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以实际行动切实提高股东获得感。截至3月28日,A股市场已经有近500家上市公司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比往年,2023年A股分红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大白马”派现额创新高;二是部分优质公司分红率大幅提升,科技公司频现大手笔分红;三是市场分红频次大幅提高。(证券时报・数据宝)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A 股分红呈现三大趋势,积极回报股东提振股价

A股分红呈现三大趋势,积极回报股东提振股价“提质增效重回报”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效果持续凸显。一方面,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在内的产业资本积极行动,使用真金白银掀起增持回购潮。另一方面,多家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以实际行动切实提高股东获得感。截至3月28日,A股市场已经有近500家上市公司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比往年,2023年A股分红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大白马”派现额创新高;二是部分优质公司分红率大幅提升,科技公司频现大手笔分红;三是市场分红频次大幅提高。(证券时报)

封面图片

月内 89 家上市公司发布 “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月内89家上市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倡导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背景下,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据记者梳理,截至6月26日,6月份共有8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涉及医药、能源、新材料、汽车、消费电子、食品等众多领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钱向劲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积极响应监管号召,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展现了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投资者利益的高度重视。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上市公司估值与内在价值匹配,将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券日报)

封面图片

已有 11 家券商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已有11家券商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国泰君安、东方证券29日晚间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记者注意到,4月22日以来,还有海通证券、方正证券也发布了2024年的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发起此类行动券商已达到11家,还包括长江证券、申万宏源、国元证券、财达证券、国信证券、东方财富、广发证券等券商机构也都发布了“质量回报双提升”及相关行动方案。发布公告的上市券商称,将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综合来看,各大券商行动方案有四大共性:一是强化股东回报,包括提升现金分红、增持回购等方式;二是聚焦主业,在经营管理和资本回报上“做优”,并突出个体的优势特色;三是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四是公司持续优化董监高考核制度,严格业绩考核体系,完善薪酬递延支付与追索扣回等管理机制,将董监高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联结。(财联社)

封面图片

今年以来,553家上市公司发布“质量回报双提升”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按照3月13日收盘价计算,这些上市公司总市值合计约

今年以来,553家上市公司发布“质量回报双提升”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按照3月13日收盘价计算,这些上市公司总市值合计约20.1万亿元。其中,市值超过千亿的上市公司有40家,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部分万亿市值公司也发布了此类公告。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纷纷发布“质量回报双提升”或“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导向。上市公司发布上述方案是积极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表现,对于促进公司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证报)

封面图片

上交所修订完善回购分红自律监管规则 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

上交所修订完善回购分红自律监管规则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近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修订发布《回购股份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配套业务指南,就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两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回购股份指引》坚持引导和规范的制度取向,保障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一方面,着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取消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限制,降低回购门槛。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明确触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董事会应当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实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规范运作指引》从倡导和规制两个方面同步发力,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提高现金分红的导向。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引导不分红、分红少的公司加大分红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另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分红方案。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资产负债率高且经营性现金流不佳等情形的公司加强约束,防范对公司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下一步,上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引导、鼓励、推动更多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方式,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不断稳定投资者预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封面图片

《权益分派指引》旨在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同时加强对异常分红、高送转等行为的监管。一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一方面,对盈利

《权益分派指引》旨在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同时加强对异常分红、高送转等行为的监管。一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一方面,对盈利或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未达一定比例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拟采取的措施等;另一方面,简化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二是加大对异常高比例分红的约束。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但高比例分红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三是明确公司章程应载明的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决策程序,稳定投资者预期。四是加强高送转监管。将每10股送转5股以上行为纳入高送转监管范围,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限售股解禁、减持等行为挂钩,使送转股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股份回购指引》修订旨在进一步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推动上市公司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一是提高回购便利度。放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调整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二是健全回购约束机制。明确董事会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触及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三是加强回购监管安排。明确“未按照回购报告书实施回购的”,将视情节轻重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对应监管措施,严防“忽悠式”回购。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