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富一审被判十二年
张文富一审被判十二年记者25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文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文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被告人张文富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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