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监管局就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声 2 月以来已有 6 地金融监管局表态

天津监管局就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声2月以来已有6地金融监管局表态今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文称,已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要求。据悉,天津市第一批融资支持项目名单已按程序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一些项目已在授信审批、贷款展期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天津监管局还指出,落实好贷款“三查”、资金封闭管理等管理要求,严防形成新的融资风险。梳理发现,2月份以来已经有广东、四川、重庆、云南、内蒙古、天津等6地金融监管局就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声并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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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就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已有 11 省 12 地监管局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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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针对部分地产融资项目难点堵点组织四方协调会2月来11省13地监管局持续发声今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发文称,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差异化授信内部制度,明确尽职免责要求。针对部分项目难点堵点,组织召开银行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地方住建部门以及监管部门四方协调会,增进银企互信。据财联社记者统计,2月以来,累计已有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内蒙古、天津、山西、湖北、河南、贵州、新疆等11个省级行政区和宁波监管局、厦门监管局共计13个地方监管局就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声,介绍会议内容并部署工作。(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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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与多部门联合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联合当地住建部门印发通知,建立以城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监管分局与当地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参加的会商平台。研究制定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的落实办法、实施细则,及时共享各部门信息,定期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对房地产项目逐个甄别研判,提出可给予金融支持的项目清单。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湖北省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会暨银行支持房企融资集中签约仪式,发布、解读最新政策,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清单,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评估,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召开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推进会,通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进展情况及第一批项目名单融资情况,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协调机制的重大意义;督导银行机构锚准“五个基本条件”,做好审核把关,合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加强案例宣传,充分保障协调机制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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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加快推进上海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紧扣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年度重点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目标清单,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一是金融风险实质压降。抓重点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工作合力,把握好时度效,全力推进风险机构化险。抓重点领域,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快推进上海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阻隔各类风险交叉传染。抓非法活动,厘清职责边界,协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金融监管格局。抓公司治理,重点关注资本约束、顶层设计、考核机制等,督促机构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抓应急响应,落实“四早五最”,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强监管严监管效能提高。贯通联动“五大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快监管数智化转型。健全高管准入后持续监管评价机制,发挥稽查检查特战先锋作用,强化线索移交和联合惩戒,提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震慑性。三是改革开放多点突破。聚焦上海自贸区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等,深入推进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依托“临港新片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基地”加强压力测试,把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贯穿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始终。引导在沪外资机构发挥特色优势,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四是金融服务适配度提高。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给,助力关键技术攻关,更好服务上海构建“(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沪家保”、商业养老金试点、上海“保险码”等为抓手,推进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优化外贸金融服务。五是消保规范治理成效显著。开展“消保规范治理年”活动,加强适当性管理,优化消保工作机制流程,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教育宣传方式,引导金融消费者“进对门、找对人、说对事”。六是行政运行精细高效。稳步高效落地落细机构改革任务,以思想大转变促进行动大转变、监管大提升。发挥矩阵监管效能,提高敏感性,加强协同性。优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培养综合型、复合型、跨界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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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满尽满”精准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近期对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十条措施,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新疆的落地见效。及时会同住建部门成立省级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会商会谈、推进问题解决。加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银行机构等多方沟通协作,提高项目推送质效。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项目,分类施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满尽满”,精准支持。督促银行机构尽快制定与融资协调机制相适应、覆盖项目“白名单”范围的尽职免责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责免责标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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