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呼之欲出”

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呼之欲出”据生态环境部官微消息,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今年,生态环境部对原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强党的领导,明确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新增条款,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第三,强化法律责任,对于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要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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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自 5 月 1 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自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条例》共3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明确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四是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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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使用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如实准确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排放报告),并按照规定将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报送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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