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6章58条,在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其中,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为一般要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为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要求,第六章为附则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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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二是聚焦环境与生态保护,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三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设置公司治理专项披露,促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倡导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同时,引导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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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 可持续发展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市情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借鉴境内外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披露经验;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发展阶段、披露能力,通过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披露相结合、设置过渡期和缓释措施等,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助力上市公司构建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明确以“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为核心要素构建的披露框架,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上交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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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6章58条,在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其中,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为一般要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为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要求,第六章为附则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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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二是聚焦环境与生态保护,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设置了污染物、废弃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事件及处罚、循环经济、能源使用、水资源使用等议题。通过披露转型计划、应对措施等,促进上市公司将防治环境污染、循环利用资源等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三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履行社会责任。设置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等议题。引导上市公司积极落实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重视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公司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设置公司治理专项披露,促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倡导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同时,引导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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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促进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制定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交所坚持三方面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起草工作。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及披露能力,通过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披露相结合、设置过渡期和缓释措施等,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助力上市公司构建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明确以“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为核心要素构建的披露框架,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三是借鉴优秀实践、体现中国特色。总结现行境内外披露制度和优秀实践,参考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积极吸收国际有益经验。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设置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具体议题,充分体现我国上市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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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二是聚焦环境与生态保护,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三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设置公司治理专项披露,促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倡导上市公司将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及控制措施等。同时,引导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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