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允许散户投资者在新规则下交易主流加密货币,暂时禁止稳定币、自营交易、借贷等服务】

【香港将允许散户投资者在新规则下交易主流加密货币,暂时禁止稳定币、自营交易、借贷等服务】5月23日消息,香港宣布散户投资者可以根据数字资产行业的新规则进行加密货币交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今日下午详细介绍了零售参与的咨询总结文件。预计个人投资者从6月1日开始在适当的保障措施下可以交易BTC和ETH等主流加密货币。SFC文件显示,对于规定非证券型代币须具有至少12个月往绩纪录的意见。稳定币的监管安排预计将于2023/24年实施。在稳定币于香港受到规管前,稳定币不应获纳入以供零售买卖。关于自营交易,SFC同意交易平台上的流动性对客户来说十分重要。因此,SFC允许由第三方做市商进行流动性提供活动。然而,现时禁止自营交易的规定是全面性的,并实际上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集团公司拥有任何虚拟资产的持仓。SFC表示,平台营运者不应提供与买卖特定虚拟资产相关的奖励活动。这项原则构成了规定平台营运者不应登载有关特定虚拟资产的任何广告的依据。关于虚拟资产市场上其他常见服务(例如收益、存款及借贷),SFC不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这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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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允许散户交易虚拟货币

香港将允许散户交易虚拟货币香港证监会出台文件,计划允许散户在正规平台、妥善保障前提下交易虚拟货币。据明报报道,港证监会星期一(2月20日)公布《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文件》(下称文件),宣布允许散户使用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一系列的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下买卖虚拟资产。文件提出,持牌平台营运者如有意向零售客户提供虚拟资产,应确保所挑选的虚拟资产属于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即获接纳至少两个独立指数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两个指数当中的虚拟资产。文件没有列明可供投资的虚拟资产参考,证监会发言人说,这将由交易平台自己衡量,如有未获纳入指数的大型虚拟资产,平台可以就此向证监会沟通查询。文件同时建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应为每位客户设定上限,在参照客户的财政状况及个人情况的前提下,确保客户就虚拟资产所承担的风险是合理的。对于审查的周期,证监会发言人则称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求平台持续监察。有关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文件称,所有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论它们在紧接今年6月1日前是否正于香港营运)必须在2024年6月1日或之前被当作获发牌,或获证监会批给牌照。违规者则违反《打击洗钱条例》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度,证监会将会采取执法行动。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结业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证监会预期,相关交易平台会停止向香港投资者积极地推广服务,并开始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运作。被问及是否会有大陆投资者通过香港平台买卖虚拟资产,证监会发言人说,平台需自行采取适当措施,如检查用户的IP地址或VPN等,确保交易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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